然而,在登记的时候,又出了问题:
因为,谭玉报的名字,就叫“谭玉”。
刚巧,其中有个登记的干部,跟当初买谭玉当童养媳的纪家相熟,便想起来:当初纪家的那个准童养媳,不也是叫谭玉么?就是隔壁村谭家的。在很小的时候就失踪了。看年纪,倒跟这谭玉差不多呢。
刚巧,又联系到萧凌说这谭玉是捡来的,便猜出了谭玉的身份。
于是,暗中叫了谭家人来认。
其他人不认识谭玉,谭家人却是认识的。
一家人肯定不一样。
且不说,自己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即便过了十几年,依然有印象。
只说她们一大家子兄弟姐妹,互相长得也有相似之处。尤其是谭玉上面的一个姐姐,跟谭玉长得十分相似。
这就不言而喻了。
谭玉的身份,也就再也藏不住。
谭家母亲瞬间就哭了。
抓着谭玉的衣服一口“没良心的”、“讨债的”,哭嚎得凶。主要是控诉对方这么多年的不孝,居然丢下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就那么跑出去野了。这么多年还对家里不闻不问,是没良心,是白眼狼。
谭玉是真的不想听下去。
她也没心思跟对方磨心机。
因为在她看来,一个能将女儿卖成童养媳来养儿子的人,是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亲情的。
跟这种人谈亲情,纯属自讨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