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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让他们彻底的跟以前的主子决裂,再不给那些人有可乘之机。

刘钧拿起笔,开始给刘侨写谕旨。他让刘侨尽快清理田亩,把田产尽量的分给那些民兵们佃种,也允许他们购买这些官田。

田价定个比过去市价略低些的价钱,只要这些民兵们愿意赎买,就卖给他们,甚至可以让银行那边给他们办按揭买田。

朝廷不需要留着这些地,也不要在意田价、利息这些,可以的话,尽量把田卖到百姓手中,这样一来,有了田地的百姓,会更加对朝廷感恩戴德,同时朝廷也不用费心管理这些田产,朝廷只需要收税就好了。

现在百姓们当民兵挣到的银钱,也会通过买地,转手又回到朝廷手中,还能彻底的稳固朝廷在贵州的统治。

对于贵州民兵,让他们都有机会上过战场,也就行了,不需要一直保持,每个民兵打两仗,然后可以解散他们回乡,或者雇佣他们在贵州修建道路。

至于那些被俘的土官土兵,刘钧的意思是不杀,但也不会轻易的放过。得接受劳动改造,就在贵州开山修路,每个人起码得劳改五年以上,等修了五年路后,就把他们迁到海南台湾或者辽东等地去,给他们块荒地,让他们重新做人自给自足。

刘侨希望朝廷能够马上选派一批地方官员过去,接管地方官衙。

秦良玉已经进入了云南,刘侨也希望能早点结束贵州这边的后续,早点入云南。

刘钧拿起笔,在信中告诉刘侨,不要急着南下云南,先把贵州稳固,等朝廷选派的官员到达后,也还得继续在贵州维持一段时间。

至于云南的叛乱,不需要着急,让叛军先跳一回,朝廷也更希望那些乱党尽数冒出来,到时正好一网打尽。至于叛军造成的破坏,反正云南也没有多少汉人。

刘钧写到这里,停下笔,沉思一会。

许久后,他又提起了笔,接着往下写。

“如果有机会,别急着把云南的乱军消灭,试着把他们往南赶!”

云南的南面是缅甸和越南。

此时,缅甸与云南交界的不少地方,都曾经是元明时的土司,但后来为缅甸所占。比如木邦,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置路。治所在今缅甸兴威。辖境相当今缅甸掸邦东北部地区。明洪武十五年改为府,永乐二年改为军民宣慰使司;万历三十四年地入缅甸。

东南的越南,更是在秦汉时就已经是中原设立的郡县,到唐末时又叛出,明初曾经收回,可后来越南人叛乱,建立后黎朝,明军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