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三天后,在卡拉比斯于灶神庙抄录完战史后,就将带来的阔刃剑悄悄隐藏在斗篷下,往花神庙走去。
郎吉士和几个家伙,正在听着一处娼楼上女人的惨叫声,待到卡拉比斯到来,另外个同伙晃悠悠地扎着裤带,从娼楼里步出,“那个婊子居然说身上不方便,岂不知带血干起来更爽利。”人齐了,郎吉士看到卡拉比斯,扬扬脖子,说“往前走两个街区,目标就在那里。”
当时已是日暮时分了,斜阳懒洋洋地从狭窄街道的骑楼缝隙间照了下来,跟着郎吉士走的卡拉比斯,心越来越沉,他觉得,郎吉士嘴里说的“目标”,好像离海布里达妻女的住处越来越近……
“躲在凹角处。”突然,郎吉士发话,几个人便躲在了巷道的拐角处,一辆轿辇晃悠悠地,果然在海布里达破烂公寓楼前停了下来。
“上去,干净利索点,先杀抬车的奴隶,再把里面的人全部扎死,在场的人全部要灭口。”郎吉士冷酷地说到,“事成后,每人一万的犒赏,说到做到,还有更大的生意等着我们。”而后他瞟了眼卡拉比斯,说“你先上”,而后又对其余的几个大汉,使了个眼色,表示他们在后面,要把卡拉比斯给“照顾周全”——这时,郎吉士还不晓得卡拉比斯学了斗剑,所以他挑选的这几个人,不是退伍老兵,就是角斗士学校学生。
“噌”,卡拉比斯把阔刃剑提在手里,快速地朝着轿辇逼近。这时的他,感觉和剑之间开始有了“交流”,他之前用的是四倍重的木棒假剑,现在用了真家伙,觉得不仅轻便,而且剑柄和剑身的重心十分的稳——那些说罗马短剑一刺就弯的说法是不确的,其实这把阔剑,是标标准准的铁质武器,两侧与剑刃包上了上好的花纹钢,异常的锋利,不愧是路库拉斯家的真家伙,叫gdi,他觉得罗马人喜欢用短剑的原因,主要就是剑身阔而短,使得握住的重心很稳当,如果一长,就要克服讨厌的杠杆作用,用起来费力,也不利于直线突刺。
在他逼近轿辇不到十五个罗马尺时,他加快了脚步——几个奴隶没看到他,正在从轿辇里扶出一个老人出来,旁边立着一个挺有精神的年轻人,倒是看到了卡拉比斯他们,眼神里陡然充满了惊惧。
眼神交错的一瞬间,卡拉比斯看到,这年轻人,竟然正是加利利的犹太佬,德米特留斯。
然后,门户里跳出了浅黄色头发的范伦玎娜,海布里达的女儿……
“卡拉……”德米特留斯看到了卡拉比斯腰间的寒光,认出了他,也下意识地喊了起来。
在这短暂的瞬间,卡拉比斯在心中说了这样一句话,“杀犹太佬也就罢了,但是范伦玎娜是无辜的,我不能杀,不能杀!”
然后他毛发一激,身后仿佛开了眼——后面的几个大汉的剑,是冲着他的背后和腰间来的。
“啊呀!”一名大汉惨叫了下,卡拉比斯转身用角力术扣住了那家伙的手腕,随后反手一剑,扎在了对方的颈部动脉上,血像箭矢般飞起,把轿辇边的人喷得满身都是,呆呆地看着这一幕。
“噗噗噗”,其余三名大汉的剑,全部扎在了手腕被扣、脖子开口子的家伙后背上——卡拉比斯一低身,就躲在了这货的怀里,并就手把这货当成了肉盾。
而后,肉盾轰然倒下,卡拉比斯从侧旁跃进一剑,扎进了另外一人柔软的腹部,随后急速拔出,又是半跪着平着一剑,划开了另外一人的下胳膊,断肢在夕阳里高高飞了起来。
等到最后一人吓得坐到在地时,轻轻快快地也被割开了咽喉,随后卡拉比斯看到了郎吉士飞奔而去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