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忘了。
原先不管世俗看法,她可以和一穷二白的他在一起,哪怕坐月子的时候只是呆在一个破旧的二手房子里,哪怕隔壁男女的争执吵架从未停止,她也可以忍耐着不去隔壁多说一句。
那时,她想要的是他。
可他在哪里。
或许在wall street和某个白人女主管一起共度晚餐,又或者在在某个路灯晃动的傍晚,又收下女留学生的情书?
她真能占有他的每一刻吗?
她足够残忍地离开,却从未有一瞬忘记过他们。
可就当她自以为情绪消化得更好,可以以崭新的身份与父女俩见面时,她却看见与他并肩的那个娇小身影。
口袋里的一万美金,永远塞在了信封里。
之后,他频繁出现在各大商业杂志的封面,每多看的一眼,她总是不自觉的抽上一支女士烟,只是她抽得并不优雅,她充满血丝的眼充斥着两个字,后悔。
他回国。
他碾压她的家就像是一只手指伸向一个蚂蚁。
她却空有其表,对于公司的是一窍不通。
第二天,她守在他的if大楼下。
面对他的冷落,讥讽,嘲笑,她寸步不离地紧追着,露出背脊漂亮的线条,用最肤浅而庸俗的办法贴近他——
就只是希望他能回头看她一眼。
只是到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