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是有一样的特征让人兴奋,阮明初自认为是人,也做了三十来年的人。突然有一天告诉他有人鱼血脉,还是占上风的那个,阮明初虽然能很快接受,但这不代表他愿意。
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从头到脚、从外到内都属于人。
混血是最没有归属感的。
可是牧喻如果能和自己一样,那无论是什么都无所谓。因为有了同伴,心才安,即使这只是一项技能的后遗症。
牧喻显然被阮明初风轻云淡的语气蒙住了,解释道:“不一定什么时候变的,那一次是在我使用技能二十多天后才变的,持续了一周。”
阮明初“嗯”了一声。
阮明初点开终端,一边看一边说:“终端还有信号,说明我们还在帝国境内,不过信号比较弱,应该是比较偏远的地方。”
牧喻一边听着一边“嗯嗯”,他随手将湿透的头发撩到后边,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
阮明初就看到牧喻的手部动作抬了下头,就被他眉间的红痕吸引了目光。
是那种艳红,和白色的皮肤交相辉映,再加上被牧喻揉的泛红的眼角,生出一种让人想狠狠欺负他的诱惑。
阮明初咽了口唾沫,润湿了下干涸的嗓子。
牧喻发出疑惑的眼神:“怎么不说了?”
阮明初摇头,嗓子干的有点说不出话。
他又咳了两下,才感觉到舒畅。
“根据定位,我们现在就在七十五星系和七十七星系交接处。可能是你的好运发挥了作用?神迹组织想阻拦我来边境,偏偏那破传送阵把我送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