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芸在家里地位的提高,正是这些小事一点点累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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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玲珑伸手取出了那件旗袍,换上了那一身旗袍。
搓了搓手臂,因为是初秋,这样穿着有点凉,最好是加个外搭。
但是这里面没有好的外套,要是在这身旗袍罩老土的褂子,那才是焚琴煮鹤。
想着一会儿去商场买了。
刘芸因为长期劳作,有点驼背,身材干瘪了点,苏玲珑看着换了旗袍的自己,不去看脸的话,还勉强有点韵味了,等会再去把头发给烫一烫才好。
四十多岁的年龄,烫一个时髦的波浪,再把皮肤养一养,苏玲珑可没准备让这个样貌值在二十分的女人一口气到九十分,她求的就是能力范围内做到最好,起码不让自己看着眼睛疼。
选了一对珍珠耳钉带上,还有一串珍珠耳环,这梳妆台上口红没有,眉笔没有,更没有修眉刀等物,苏玲珑只能将就不去看自己的脸。
鞋子只有一双矮跟的皮鞋,也是那次顾文正选的,码数合适,但是在旗袍店里拿的,样子在几年过去之后还算是不过时的经典款,但是鞋底却太硬了,踩在地板上,发出了啪嗒的声音,幸而刘芸的脚劳作的多,脚底下有一层厚茧,倒不是太硬,就是常年穿着宽松的布鞋,现在换上了皮子不太好又有点硬的皮鞋,脚总觉得有点闷得慌。
其他的鞋子没有,苏玲珑就换上了这双皮鞋,看了一眼镜子,随便把头发盘起,不想多看一眼,等会直接做头发再说。
苏玲珑因为把门反锁,佣人进不来,等到推开了门,看到了一个穿着淡紫色旗袍的人出来,眼珠子都要凸了出来。
“太太太?”到了后面简直是要破了音,她为眼前的太太震惊了,以前死都不肯穿这件旗袍,而且现在明显不是参加晚宴就是外出做个推拿,居然穿了这套衣服?
“声音小一些。”苏玲珑皱着眉头,“叫着我头疼。车准备好了吗?”
“已经准备好了,太太,您这是要去哪儿?”佣人忍不住问道。
“去中医馆。”苏玲珑说道,“不过得先买两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