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琛听了一会儿雨,回到乌木座椅上继续批折子,他看的很快,一目十行看完内容,将请安的扔到一边不理会,碰到提到事情的便执笔圈圈点点,写个准或打个叉。
或者干脆画个圈,意思是知道了,你看着办。
即便如此,宽大书桌仍旧被堆积的奏折占了半壁江山。
他停下手中笔,取出那封信纸来,又将内容看了一遍。
‘还好宋太医将织锦斗篷带了来……不至于冻到。’
他肯定喜欢那斗篷,之前送过不少,也不见他总拿出来,这个倒不一样,三天两头就拿出来或披或盖。
‘宋太医这模样生的太好了,我感受到环绕在他周围的目光,觉得十分吓人’
宋春景确实长得很好,五官都边缘深刻,乍一眼很精致,仔细一看就不仅仅是‘精致’,乃是移不开眼。
越看越好看,每一个表情都格外耐看。
听人夸他,李琛心中满意又满足,但是这美色被别人觊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一时间不知是怒还是醋,占满了空了一块的内心。
他甚至想即刻起身,冒雨牵马冲去西北,将人带回来。
顺便挖了那些瞎看的人的双眼。
再往下,‘好在有宋太医,叫他领教一下什么叫真正的能说会道。’
宋春景一张嘴,条理清晰,思路明确,而且时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确实令人佩服。
就连李琛本人,都被他一口‘牙尖嘴利’给怼的无话可说,败北数次。
更别提边疆一群一身蛮力只知道打架的兵蛮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