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祝妙音门门主一生安稳,再无忧难;再敬妙音门副门主苦心多年。终究得偿所愿——”
她弯下腰,将酒坛轻轻放在面前,直起腰来的时候,脸上便飞起绵延的红霞,端的是明艳生姿的好模样:
“——从此佳偶天成,天长地久,永无绝期。”
这一袭红衣来得急去得也急,只是在她飞身上马,疾驰离去的瞬间,被她小心翼翼放下的那个酒坛瞬间便碎成了齑粉,也不知道她刚刚痛饮的时候,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让酒坛由内而外地完全裂成这个样子。
在秦珊珊离开了忘忧山山脚的同一时间,山顶上的杜云歌与薛书雁正好完成新人交拜的最后一拜。
起身之时,杜云歌头顶盖头的流苏拂到了薛书雁的脸上,薛书雁下意识地就伸手一抓,正好将也伸出手来,想将这碍事的玩意儿拿开的杜云歌双手握了个正着。
杜云歌的手上戴着副刻有祥云纹饰的帝王绿翡翠镯子,那水头足得很,烛光微微一映,投射出来的光芒便宛如流动的水波。换作别人,只怕光看着这价值千金的好东西就能挪不开眼睛了,没看到在座的诸位女眷已经在暗地打听杜云歌这一身行头都是怎么置办的了么?
可薛书雁半点多余的精神也没有分在此等俗物上面。
她只是看着杜云歌那一截露出来的、肤若凝脂的皓腕,默默在心底感叹道,真是欺霜赛雪,古人诚不欺我也。
这一握的时间有点久。杜云歌都能明显地感受到薛书雁手心的热度一路传过来,都要径直抵达她的心里了,便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低声道:“师姐这是做什么?”
薛书雁其实本来就想放开了。可她觉得杜云歌的手腕握起来感觉实在太好,过分纤瘦的一节正好适合被拢在手里;再加上她内力终究还是没有常年习武的薛书雁深厚,便更凉了,便认真地回答道:
“我给你暖暖。”
透过盖头的缝隙,便能很清楚地看到杜云歌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和薛书雁这样要么不剖白内心、但是一说起话来便必然要带着胡人那边的奔放风格不同,杜云歌可是个完完全全的中原人,罕有如此直接的时候,便只能柔声劝道:
“师姐……好啦,书雁,先放开我?等下还要去敬酒,别耽误了时间。”
薛书雁从杜云歌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之后,终于心满意足地松开了她的手腕。
旁边蠢蠢欲动想要对两位新人敬酒的人们早就等不及了,个个都拿上了杯子,往里面盛满了酒。能够理直气壮地灌薛书雁酒的机会可不多,错过这一次恐怕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
因为今日成婚的是两位女子,便也不存在什么“一方在外面被灌酒的时候另一方只能盖着盖头在新房里傻等”这样的规矩,等薛书雁将盖头从杜云歌的头上拿下之后,杜云歌缓缓抬起眼睛,对着薛书雁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