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不知是幸运亦或是惊喜,就像是《百万英镑》中的流浪汉一样,一下子就成了这个传奇里的角色。而且,刚才,沈景淮似乎同她说,他对她动心了。
若是二十出头的自己定然欣喜若狂,迫不及待地满世界宣告。可人生行至中途,阅人无数的季大花,如果连这一点撩拨都经受不住,简直算是白混了。
她讨厌男人抽烟,可又钟情于男人手持烟蒂间迸裂出的荷尔蒙,人都是视觉性动物,以至于沈景淮堪堪回头,就猝然撞上了女人恍若痴迷的目光。
季蔓笙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吊带,外衫之前被沈砚拉扯地厉害,她索性就脱了。性感的锁骨蜿蜒向下是如牛乳般白嫩的肌肤,物华天宝,珠玉在前,柔绸美景,君子择之其道,谓之曰‘食色之性’!
“蔓蔓,有时候你真是让人,咬牙切齿!”
沈景淮掐灭手里的星火,没由来地对着自己念了句。
他通常在季蔓笙面前是不抽烟的,知道她不喜尼古丁的气味,故又在阳台站了会儿,散了散身上沾染的烟尘气。
女人双腿交叠坐在窗前的单人沙发上,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单手支着下巴,冲着男人望过来的视线,故作妩媚地挑了挑细眉。
她看着男人随意垂在下摆的修长指节,不由陷入了沉思,按理说沈景淮的过去她基本算是一清二楚的,可偏偏这样一个天之骄子,方才在沈父面前竟然暗搓搓地蛊惑了自己为他圆谎。
季蔓笙就这么想着,不知过了多久,男人高大的身影笼了下来,挡住了她面前的一片光亮。
“蔓蔓~”
男人喉结滚动,目光灼灼地唤了声,他抬手撷起女人的下颚,顺着她优美的唇线吻了下去。
月华如水,荡起一圈波澜,起伏不定的是夜,躁动漂泊的是心……
云雨初歇,季蔓笙被强揽着细腰半躺在沙发上的软毯上,方才香汗淋漓、气喘吁吁的场景仍旧历历在目,可偏偏嗓子处的沙哑感,令她再多吐露一个字也是累极。
起初顾及着沈砚在隔壁,她并未发出太大的声响,后来她逐渐发现自己愈是忍耐,就被捻磨地越汹涌,直至后来一声破碎的惊呼颤音在自己耳边响起,这才堪堪满足了某人恶意的撩拨。
季蔓笙躺在沈景淮怀里,房间内的灯色昏暗,暗黄色的光晕将气氛氤氲地尤为含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