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瑾起身。
他把迷彩服的外套脱掉了,露出比同龄人都要结实的手臂肌肉,皮肤是小麦色,肌肉线条流畅漂亮,因为出了不少汗,迷彩t恤紧紧贴在身上,显露出好看的胸腹肌轮廓和劲瘦的腰。
十五岁的年纪,十五岁的身体。
林有乐看着他想起来自己晕倒的前因后果,也想起来已经重生到了读高中的时候。
那刚刚画面的熟悉感就是错觉了。
高中三年寄宿生活,林有乐一次都没进过学校的医务室,倒不是没生过病,只是他吃了药很快就能好。
他还记得有一次……那次,呵,那次是他受了刺激想不开大冬天在被窝里写试卷写了一个通宵,结果起发现自己头重脚轻的完全下不了床。
他当时真以为情况很严重了,没想到多吃了一颗药,埋头睡了半天、中午醒来就大好了。
齐瑾从筒袋里拿出一个新一次性杯子,先倒半杯凉水再加热水,他喝了一口试温度,确定不烫口刚刚好,把水杯递给林有乐,“温的,你慢点喝。校医说你是高渗性脱水导致的短暂昏迷,没什么问题,挂点葡萄糖盐水补一补就行。”
林有乐没漏看齐瑾那一系列操作,头隐痛。
直男就是这样没忌讳,我喝过的水递给你喝没什么要紧,但林有乐在这方面很有洁癖,哪怕是一份鸡排,一根竹签别人用过他都不可能再用。
“你给我换个杯子。”他的声音还有点虚弱,有点沙哑。
齐瑾心想这是新杯子啊,刚拿的,但看了一眼林有乐,还是依言把手里那杯水放下,重新取了个一次性杯子,转头问他:“这个可以吗?还是你自己来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