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记得很清楚,那年残夏,他从谢灵家离开的那天是个大风天。气象预报有大风大雨。
明明说了天气会变,桑胭还是要坚持跟师母吴莎一起上街。沈煜知道,她是想跟吴莎一起去裁缝铺做旗袍。
小姑娘爱臭美,想穿成熟的衣裙来给他显摆。
也不看看那时的她根本还没发育完全,压根就撑不起旗袍的线条。
看穿她心思的沈煜还是愿意答应等她。
“师哥,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石榴,上次我跟师母在巷口买的那种石榴可甜啦。你等我呀。”离开的时候,乌发白裙的少女兴冲冲的告诉沈煜。
那时的她已经跟沈煜相处得很好了。
与其说好,不如说是她已经主动对沈煜送殷勤送得很好了。
在沈煜的世界里,其实很少有鲜艳的值得他去注意的颜色,什么都索然无味。
单调得就像北方城市的冬天总连绵不绝下着的雪,一片苍茫的白。
同龄人搞不明白的复杂的事情,他总是很容易就搞明白了,小提琴的琴弦是如何发音的,外语的声母,表演的艺术,手枪的构造,汽车跟飞机的操作。只要花点小小的心思,就能轻松的掌握。
唯独在谢灵家里遇到的这个少女,是个变量。
不管他冷待她多少次,她总能做出让他猜测不到的变化。
到了最后,沈煜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败给总是喜欢哭鼻子的娇气兮兮的她了。
“师哥,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人啊?我一看你就是罹患感情缺失症候群的人。你这叫天妒英才,老天给了你很多的天赋,却没有给你基本的情商。”
“哈哈,你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病,你百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