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是不狠一点。
大概也比林咎好不到哪去。
白锦没有丝毫愧疚。
他浑然不觉自己用完之后,就想将男人丢出去,交给沈长清的想法有什么不对。
他从来不是什么好人。
跟他合作,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个圈子里,没有谁会同人讲道理,大家都是利益为上。像是在海里看到血肉的鲨鱼。
无论如何。
都会扑上去撕咬一口下来。
当年的白家就是如此被人扯咬。
他只觉得沈长清是一个废物。
早就同沈长清说过。
不要用邹尘。
他不听,自信出不了问题,反而得意洋洋自己能驯服邹尘这一只“烈犬”,男人的求职简历也曾落到过他的公司。
白锦都未曾看完。
只瞥到名字,就撕碎扔进垃圾桶里。
与虎谋皮。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