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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闺蜜等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吃到合适的菜,充满怨念,但一闻到这个味道,她立刻支楞起来了。

打开盖子的瞬间,浓香扑鼻,鸡肉的鲜美混合着菌菇、笋类的味道一起扑到脸上,闺蜜的口水都差点儿滴下来。

闺蜜喜不自胜:真香。

“这真……香,难怪你老是要邀请我来吃。”

闺蜜差点儿没忍住粗口。

林红瑰俏皮地眨眨眼:“怎么样?闻到这么香的味道,还减肥吗?”

听到这两个字,闺蜜冷静下来,挺直脊背,不自然地把筷子收回去:“减肥……是终生事业。”

林红瑰大受震撼:“闻到这么香的味道,你竟然还能坚持你这个终身事业?”

闺蜜郑重其事地点头。

林红瑰低声嘟哝:“哼,等你尝一口,你就知道,在美食面前,减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吃,趁热,反正吃一两块不影响你减肥。喏,你看,这都是专门撇去鸡油的,汤面上几乎没有浮油。”

如此香浓的气味,再配上好朋友的解说词,闺蜜的唾液腺疯狂工作。

她也顾不得矜持了,忙舀起一块肉一勺汤,捧着小碗开吃。

鸡肉嫩得不行,毫无腥味,肉块大小均匀、肥瘦相间,三两口吃完,骨头可以完完整整地从肉上脱离下来——既不用担心肉留在骨头上一部分,强迫症一本满足;也不用担心骨头有碎渣,混合在肉里扎人。

汤汁鲜美香浓,带着菌菇、笋类辅料独有的回甘。

旁边,林红瑰吃得比闺蜜还美。

——毕竟是老吃货了,林红瑰比闺蜜会吃很多。

她边吃边点评:“这道菜,真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的汤料菜。一般来说,这种汤料菜,要么汤好喝肉难吃,要么肉好吃汤难喝,但这道,汤好喝,融合了浓郁的鸡肉鲜美,肉也好吃,完全没有因为它的鲜美都跑到汤里变得发柴,就好像它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鲜美似的。”

“调味也恰到好处。肉的咸味是刚好能入口的程度,一般来说,这样的话,汤会偏咸,不适合作为汤喝,可这道,汤的咸度也恰到好处。”

真好!

再来一碗!

盛汤时,林红瑰的勺子刚好跟闺蜜碰在了一起。

闺蜜如梦方醒般后撤了勺子。

她似乎已经……

吃了三碗肉了。

按照她平时的“终生减肥事业”,即使是午餐,吃一碗肉也已经是最多最多的了。

今天她竟然吃了三碗,三碗啊!

最蛋疼的是,她还想吃。

闺蜜纠结地挠了好几下桌子。

“怎么了?”

闺蜜望天:“可能是想我家猫了,所以忍不住模拟一下它挠猫抓板时的动作。”

“哦,原来如此。”

林红瑰大咧咧地盛走了一大勺肉,后来觉得不够,又盛了半勺配菜半勺肉。

盛完,她抬起头:“你不吃了吗?”

闺蜜含恨别过头:“不吃了。”

林红瑰笑起来,又给自己盛了一勺肉。

“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最近我工作忙,要多吃点儿,犒劳自己。”

闺蜜看着锅内肉眼可见减少的肉,只感觉心在滴血。

林红瑰疯狂扒肉,暴风吸入。

期间,她抬头看到闺蜜这种表情,忍不住问:“你真的不要继续吃了吗?”

闺蜜咬着牙点头:“嗯,不吃了。”

“可你的表情……”

“表情?”

林红瑰认真地说:“就好像古装电视剧里演的,已经被推上断头台的重刑犯。”

闺蜜怨念又郁闷地瞪了她一眼。

林红瑰无视她的怨念,反手扔了个必杀技——夹起一块在筷子尖颤颤巍巍滑嫩不已的鸡肉,塞进嘴巴里。

闺蜜受到重创,仿佛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的boss。

林红瑰指了指面前的汽锅。

“你真的不吃了吗?剩的不多了,你不吃我就都吃了。”

闺蜜再次被会心一击,血条已空。

她含恨抬起头:“不!我要吃!给我留一点——”

林红瑰内心狂笑,低声自语:“我就知道。”

闺蜜:“?”

林红瑰:“咳,没事。”

这会儿,闺蜜也顾不得林红瑰究竟在说什么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刚才没有吃到那么多口的遗憾。

闺蜜:呜呜呜真好吃,还不如刚才不挣扎呢,反正最后还是吃了。到现在这样,不止多摄入了卡路里,还少吃到了好多口,血亏啊!

.

做完最后一份汽锅鸡,奚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虽快乐但累的一天,终于要结束了。

关门离开餐馆以后,奚曦才发现,夏悟之给她发了条消息。

夏老师:小奚啊,我有件事想拜托你。如果你最近不忙,可以来我家,指点一下我的厨艺吗?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夏老师,指点什么的太过火啦,谈不上谈不上,正常交流。[猫猫露头.jpg]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如果是正常时间,可能要稍微等几天,如果夏老师不介意其他时间,我晚上收工以后过去。

夏老师:不用,看你时间,半个月以内,什么时间都可以。

奚曦看了看日程表,回复给夏悟之一个时间。

——有日程表这件事,还得多亏盛雅安。

跟盛助理的工作来往密切了,奚曦才知道她的工作能力有多强。

——强到让奚曦无数次庆幸,她招聘到了这个助理。

也难怪那次招商会,有人想为难她,看到盛雅安后,立刻变出一张恭维脸。

一周之后,一个阴云密布的凉爽天气,奚曦去到夏老师家。

奚曦不止一次感慨,如果她能拥有一个跟夏老师家的厨房一样宽敞的厨房就好了。

现在,别说她的私人家庭厨房了,就连餐馆的厨房,都比不上夏老师家这个大。

这么想着,奚曦给盛雅安发消息,餐馆扩建这件事,也要提上日程了。

夏悟之家的厨房,备料本身就足够齐全,加上奚曦提前打了招呼,她要用到的材料,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夏悟之也不愧是已经享誉中外的厨艺界大佬,很多非常难解释得十分清楚的技巧,奚曦只略微讲解几句,夏老师就已经消化吸收了。

不过一下午时间,夏老师准备招待客人的一大桌子菜的水平进阶,已经全部完成。

奚曦疯狂夸奖:“不愧是夏老师!”

夏悟之谦虚:“还是奚老师教得好。”

两人一来一回,十分“虚伪”地谦让几轮,才跳过这个话题。

奚曦:“其实,我有点儿好奇。”

夏悟之:“好奇我做饭,还是一口气做那么大一桌子饭?”

奚曦小鸡啄米般点头。

“特别好奇,谁能有这么大面子。”

“我的一位老朋友。如果放在古代,我们俩就算是刎颈之交。”

“哇,那确实值得夏老师亲自做菜。”

“原本,我是想邀请你一起来吃的,但他那个人性情古怪,对陌生人,要么极好要么极坏,我怕他到时候万一脑子犯病,再说些对你不好的话,就打消了邀请你的年头。”

说到这位朋友,夏悟之忍不住陷入回忆,情不自禁滔滔不绝起来。

“我年轻那会儿性子狂,曾经为了一种疑似新物种——当然了,地球存在这么多年,也不会突然冒出来新物种。总之,就是一种没有在市面上流通出售的鱼。为了找到这种鱼,跑到无人荒岛上去过。传言那种鱼味道无比鲜美,即使不做任何去腥处理,直接丢到锅子里煮,汤也会变得极鲜,并且不会损失鱼肉本来的鲜香。”

奚曦听得入迷,追问:“结果呢?”

“结果,我低估了荒岛求生的难度,不止鱼没找到,小命还差点不保——我差点儿被鲨鱼吃了。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老张的,他叫张延卿,是个比我还疯魔的家伙。他把我从水里捞上来,告诉我,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那种鱼,我们这些找鱼的,都被骗了。”

奚曦又追问:“后来呢?”

“后来,我们的确没找到那种鱼,就离开了那座荒岛。不过,我倒是以那时候胡乱制出的一种鱼汤为范本,改良出一道菜,然后用这道菜拿了奖。”

——一些离开荒岛过程中更危急的内容,被他省略掉了。

还是不吓唬这些生活在和平温室的小姑娘了。夏悟之想。

奚曦感慨:“这样说,夏老师你和张老师相识,真是命中注定一样。都是去找传说中的神鱼,又恰巧去了同一座荒岛,难怪你说你们是刎颈之交,还要专门做饭招待他。”

夏悟之笑了:“不,你说错了一点。”

“嗯?”

“其实他不是去找神鱼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是去寻宝的。他是个寻宝迷,只要世界上存在宝藏或者藏宝图相关的地方,他都忍不住去一探究竟。”

奚曦:!

“去那座荒岛,只是因为他听说那座荒岛上有秘密——不过,他在那座荒岛上生活了将近两年,完全没找到秘密,倒是等来了不少像我一样去找传说中神鱼的家伙。”

奚曦暗暗忍住因为激动想要搓在一起的双手。

她沉声问:“那,他喜欢喝酒吗?”

夏悟之笑了:“小奚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他这人嗜酒如命。”

奚曦:!!!

奚曦:我的藏宝图线索,是你吗!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