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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群架中,洪合社被对方埋伏打了个措手不及,眼看着就要落败之际。据说是洪合社里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反击回去。

当日暴雨,两派人员受伤所流的血冲了崇和一条街。

据后来出早市的人说,崇和那条街都是血腥味,那满地的红血水开始还以为是崇和杀了猪。

自从,这人声名鹊起,威名远播令人闻风丧胆。

手下们听花姐提了血洗崇和档口的人,神情皆是大变。

“护着温莎会所的人,难不成真是苗哥?”

“要要不算了?桦哥,我们犯不上和这样的人起冲突啊。”

“桦哥,你刚来榆城不懂榆城的规矩。我们虽然都没见过苗哥,但是这人真的不好轻易招惹。”

冯桦身形稍稍坐正,他神情凝重。后面手下们还在喋喋不休,他心烦意乱地狠拍扶手。

“谁再说话,我现在立刻毙了他!”

大厅内瞬间噤声。

这时。

一名叫老幺的手下忽然说。

“桦哥,你怕一个女人干甚。凭你现在的影响力,难道她还敢剁了你?再说,等你成功上位,连那女人都要听命于你。这温莎会所虽然刚开没多久,但是你看客源好的不得了,日后吸|粉的怕是不少,我们有这个地方肯定赚钱。”

冯桦沉吟片刻,他思来想去最终笑着拍了拍老幺的肩膀。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