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舜感觉有些什么事在背地里酝酿着,因此决定,从今天开始,二十四小时守着他——回家后,立刻以他脚不好为理由,甚至盯到必须在身上挂着,走到哪都一块儿,哪怕其它虫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们,也是谁看瞪谁。
秦幼当然是脸皮厚厚,任由自己在雌虫身上趴着就爽歪歪的心理,心安理得的被雌君背背抱抱。
嬴舜接手了“隐形董事长”的一切,把所有之前因为秦幼身为雄虫幼崽不方便出现的问题全部解决清楚。
而自从嬴舜进入公司,秦幼就没再做过一点事。
一个傻子,哪会管理公司呢?肯定不会的。
于是他也偷梁换柱,私下里偷偷把方案发给菲尔斯,把那些都当做菲尔斯的想法去安排设计,自个儿装傻子,往雌君身上一挂养脚脚,乐得轻松。
他们乐呵了,菲尔斯和布莱恩则是在工作轻松的同时,每天都定时定点的被强塞狗粮,一吃一大捧,捧捧塞满嘴。
某次进去和嬴舜商议公事,聊的正热络,转眼看见秦幼窝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嬴舜立刻就把笔记本电脑合上,西装外套脱下来,把小雄主一裹。
“今天不研究了,进度已经很快了,明天再说。”沉声通知他过后,嬴舜抱着秦幼,用和他说话完全不同的柔和态度询问:“一会儿睡前故事听灰虫虫还是冰虫虫?”
“不听儿童故事。”秦幼揉揉眼,窝进他肘窝里黏糊的答:“听你买的那个绘本,能演出来最好……”
“我演?”嬴舜眉头一皱,敲了下他的脑袋瓜:“想的真美,怎么不让我给你也安排个龙套一起呢?”
“龙套?真的可以吗!”秦幼听了忽然就眼前一亮,困意消散的抬眸抓着他的胳膊:“那今晚就演,演那个三雄一雌的本子!我演那三个雄虫!好不好!!”
三雄一雌,他还要一口气演三个?
嬴舜一阵无语,半晌后看着眼光锃亮无比期待的小崽子,只能回答:“我先把你们三个带回家,好吧?”
秦幼松鼠式点头回三遍:“好好好!”
菲尔斯:“……”这日子没法过了!!
……
回到家,秦幼兴奋的找了三件披风般的外套——
一件缀满了珠宝和钻石,是小时候和菲尔斯过家家装小王子过瘾用的,因为制作工艺比较名贵,一直没扔。
一件都是破烂的空洞洞,像极了极品男人用三十年都不换的旧毛巾,也是小时候用来装乞丐的过家家道具。
一件是彻彻底底的红色,没什么特别的,所有超人都有的那种披风,这个世界没有超人,所以只是个披风。
眼下都用上了。
此时秦幼披着珠宝披风,站在床上,手里拿着随手找来的窗帘搭杆扣上临时取下来的棍棍儿当权杖,妥妥一旧时代漫画中的病娇少城主,挺胸抬头颐指气使的用权杖指着在地上比自己低一头的嬴舜训斥。
“你这罪奴-边疆一下丢了五十六个城池,你干什么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