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女镇长的愤怒

香路青云 佚名 2428 字 1个月前

“清溪镇镇委会财务支出四项规定?”向萍拿着陈慧送上来的这张纸,眉头倒竖,咬牙切齿的看着,纸上的文字很短,几行,却向箭一样行行扎的她火冒三丈,感情这刘一鸣就是冲我来的,啊,是吧,还四项规定啊。

向萍恨不得一把撕碎,想了想,忍住了,这是罪状,她要带到县里去,要给柯玉山看看,这就是他安排下来的书记,清溪镇的最高领导,这就是清溪镇的决策人,领路人,有这么欺负人的吗?

白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

清溪镇镇委会财务支出四项规定

一、

凡涉公支出超过一百元,须“三单”齐全,准报;

二、

凡涉公支出超过五百元,须“三单”齐全,镇委书记签批,准报;

三、

凡此前已报涉公支出者,须补全“三单”,限一个月内补全,延误按因私开支,由当事人退还所领费用,给予纪律警告;

四、

凡对外开支以白条开具者,事后无“三单”,一经查实,由个人偿还白条欠款,给予纪律警告或处分。

落款处是刘一鸣,一手飘逸的行书,劲拔飞扬,很有力量。

向萍是早就知道,什么叫“三单”的,所谓“三单”就是事前的请购单,事后的确认单,最后的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