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岁半的小孩子来说,确实挺难的。可她是谁?孙思宁!一个也算是接受过教育的灵魂,所以,不难!

就算难,有而不能认!

“好!那、那明天开始我就去找哥哥们!”

李长白笑着问,“为什么不是今天?”

她说,“今天哥哥们好不容易休息,不能麻烦他们!”

李长白欣慰点头,“真是乖孩子。”

当天下午,萧綦拿来了自己的课本,过来教孙思宁认字,还用宣纸给她缝了一个小本子。针脚歪歪扭扭的,看样子应该是他自己缝制的。

“不是想去学堂?”

萧綦看她疑惑地望着自己,问。

孙思宁点头,“是呀,但是,你今天好不容易休息……”

“没有好不容易,一周两天,很快就到了。”

说完,他拿起毛笔在纸上写了孙思宁的名字,又把着她的手,教她握笔,下笔。

“横撇……下笔要轻一些,不然宣纸会透过去。”

“对,就是这样,握笔要有力……”

他们这个国家,叫作巍国,写的是楷体,故而孙思宁学起来也很快。只是,她不敢让萧綦发现,自己学的太快,怕露馅。写的时候,握笔的手法经常拿错,笔画也故意写错,就是为了让萧綦纠正自己。

学了一个多时辰,萧綦让她休息一会儿,给她端了一碗水。趁着她喝的功夫,又教她认字。

孙思渊从屋里出来,就见到这一幕。过来查看后,发现二人在学习,就问,“思宁,你在识字?”

“二哥,”看是孙思渊,她点头,“我想和你们一起去学堂。外公说,我什么时候会认二十个字,会写自己名字了,就让我去。”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