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事情越说越迷糊,根据这小伙子说,上周实际上对方根本就没有肚子疼,假装请了个病假,是和一些狐朋狗友打麻将去了。
他们在这酒吧不远的地方,一个小麻将馆里面一直鏖战到天亮,期间,这小伙子和大伙一直在一起,并且输了800多块钱。
当时麻将馆里的人特别多,而且最后到了凌晨三点的时候,大家去凌晨的摊位上喝酒撸串儿,喝的醉醺醺的。
还差点和卖东西的商贩打了一架,不过最后在劝说之下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这小伙一回到家里面基本上倒头就睡,迷迷糊糊的。
这样的话,警长不可能直接相信,立刻派几个手下到处去打听一番,结果虽然效率不错,但是得到的结果确实差强人意。
因为经过调查,昨天晚上一起打麻将的人有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就是在网上认识的麻将的朋友,互相没有什么好关系,就是狐朋狗友,因此他们的证明可以充分的得到法律的信誉。
就他们三个说,确实这小子跟自己打了一晚上的麻将,而且不仅仅是只有三个同伙,当天夜晚麻将馆的人还不算是太多,一共有这么五六张桌子期间还有个大爷,朝他们借了根烟,所以大家都记得他们昨天晚上就是在这儿。
说到这的时候,警长才慢慢的放了眼前的小伙子。
我转过头说:“这么说这小伙子和这个案件应该没有什么关系的,好吧,算我错怪他们了!”
说话之间就有不少客人,凌凌散散的往这个酒吧里面走。
期间有些客人我根本就没注意,但是当我放不下的是个小伙子的时候,突然之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是一个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女大学生,穿着比较妖艳,对方在走过面前的时候我还没注意,但是当背景留给我的刹那之间,我发现对方的皮包里面夹了一张手帕。
而手帕正好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角落,从外面看的话,那手帕上正好写着的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