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说有一些血溅到闻煜身上,闻煜就下意识感到很抗拒。
他觉得真的很无语啊,为什么一定要溅到她身上。
所以他打架杀人的时候都想着要不要套上一个围裙。
但是这根本就不现实。
闻煜也不停地告诉自己,一定要适应。
说来也是很不可思议,他这个人喜欢干家务,根本不怕苦不怕累,就像是那种家里的死角,他都能跪下来或者趴在地上清理。
闻煜觉得这都是基本操作,毕竟你想要彻底打扫干净,肯定要做到把一些死角给清理干净,要不然怎么能算得上打扫卫生?
但闻煜最受不了的就是人血。
一开始顾映楠打架他老是躲,一方面是因为他很害怕,最重要的其实是因为他不想让血溅到她的身上。
血溅到身上感觉很恶心,也有一种弄不干净的感觉。
而且一闻到血腥味,闻煜就想吐。
但对于想吐这件事,后来又经历了几次打打杀杀,闻煜就好多了。
但他还是克服不了他心里的讨厌。
这种感觉真的很难受。
包括闻煜为什么用枪用的很厉害,那是因为枪是一种远距离的攻击武器。
你用这把枪装上子弹,就可以打到几十米以外的人。
而且闻煜眼神很好,基本上可以做到打三四下就打中的那种程度,运气好的时候甚至可以百发百中,就是不能做到完全打到别人的要害罢了。
最重要的就是打到别人,血也不会弄到他的身上,他就可以保证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又可以打到人,这不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