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是一样辩不过我!

但是胡冰虽然强势,但她毕竟不是傻子,在接下来宣读证言的时候,她也刻意加快了语速,并且总结性地进行了归纳。

大约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胡冰就已经出示完所有的笔录。

“以上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林川主动寻找被害人,恶意夸大案件事实,让受害人感到害怕,而后又虚构自己律师身份,称自己胜诉率极高,从而达到为其代理案件获取高额费用的目的。”

此时每周说法栏的嘉宾罗大翔,也是感到有些失望。

这名在网上炒的火热的美女精英律师,看来实务能力并不强呀!

主持人吴小丽适时地问道:

“罗老师,对于笔录宣读地这么详细,您怎么看?”

罗大翔微微地摇了摇头。

“以我自己的经验,在庭审过程中,只有关键证据才需要详细出示。”

“罗老师,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笔录本身的证明效力不高?”

“可以这么说!因为笔录带有很强的主观意识,你可以这么说,我就可以那么说,所以笔录还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