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迟两年,哪怕是试管,我也要阿荷生一个自己的孩子。
言归正传。
每个月的出差时间,被我压缩到了五天左右。
除非一些必须要我出面的事情,我才会过去一趟。
其他的工作,我都放权给陈锋和罗杰以及杨梅等人了。
余下的十几天,我自然是待在岛城了。
之所以占比这么大,有着两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总部在岛城,我需要在这里上班。
二,姚阎对我有约法三章,这才刚结婚不久,我不能太过放肆。
我这样偏袒,秦红菱和杨梅等人有没有意见呢?
其实还真没有。
每次去广阳的时候,杨梅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说几句阴阳怪气的话,其他时间也没有再提起了。
秦红菱也是如此,她有时还抱怨我待的时间太久
曹梦圆和阿荷更不用说了,每次我去的时候,她们从未有过生气的情绪。
有时候我不得不感慨,真的是苦尽甘来了。
想当年,我是如何的悲催啊!
无论是去余杭还是广阳,跟他妈做贼似的,不仅要瞒着这个,还要瞒着那个。
现在,我基本上都是光明正大的前去。
虽然我目前的处境已近乎完美了,但我并没有沾沾自喜。
因为我非常清楚一件事,越完美的东西,潜藏的危险也就越大。
未雨绸缪也好,一厢情愿也罢,这半年里,我一直都在筹划着跟秦红菱的婚礼事宜。
而且,也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首先,林建那边已经找到了一个各方面都非常合适的小岛。
其次,秦红菱这边的工作也准备得差不多了。
这件事我一共告诉了三个人,林建、秦远和阿荷。
告诉林建,是让他帮我寻找合适的地点。
告诉秦远,是让他帮我打掩护。
而告诉阿荷,则是让她帮我说服秦红菱。
当然,直接说肯定不可取。
然后,我便让阿荷从方正那里打开突破口。
秦红菱一直都很在乎方正的想法,方正又对荷角言听计从,而荷角又非常孝顺阿荷。
巧了,阿荷又百分百附和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