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歹踢了三脚,我刚刚举起拳头要砸上去,结果直接被撞到了一边。”

“哈哈哈!我应该是踩爆了姚小刚那畜生不如的杂碎卵蛋,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很爽。”

“虽然已经判处死刑,但他还能活很长时间,按正常流程来说,要经过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甚至是经过最高法院裁定。”

“管他是不是活着,反正今天过瘾了,要是再开庭,我还让他多活一些日子!”

“..........”

有时候人死了,比活着要舒服得多。

就像现在的姚小刚,他因为太过丧心病狂,引起了众怒。

也因为如此,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痛苦的,甚至无法让人接受得了。

看到这些民众旁若无人的交谈,是真不怕有人追究他们的责任,刚刚他们可是聚众殴打他人,哪怕对象是一个罪犯。

法律有时候就是如此,它是一个死规定,但人却是活的。

有人追究的话,这些民众都难逃罪责,可问题是在场的都是正常人,会有狗东西去追究他们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