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飘着雪的日子,巴莫跪在“母亲”阿更的跟前,以血盟诅,誓死捍卫博隐部,誓死捍卫“母亲”阿更后,他就叫博隐巴莫了。
雪晴后,“母亲”下令,全族开拔,到豳地去。从芮方的那个小村落起,他们一路向西,一路劫杀。到豳地时,已经过了春暖夏花的大好季节,进入深秋。
大半年的争战杀戮,巴莫手下三个什长,却有四个什的兵力,还有十七匹马和九个奴兵。俘虏的七个犬戎奴兵填补了三个什的减员,余下的四个犬戎人和五个芮方国人单独成了一个什,他没给他们兵器,只是用来扛粮草。
“快跟上!”他骑在马上用脚在一个芮人的肩膀上轻轻地踢了一下,喝道。这名有些瘦弱的芮方奴隶赶紧往前紧赶了几步。
巴莫皱了皱眉,决定在下一舍,把每个人的背负的重新分配一下。瘦弱的和健壮的背一样多,无疑会降低整个队伍的速度。
巴莫是大姐一手带大的,大姐说,草原上的小花星星点点地铺满草原的盛景,他已经二十一次看到。然而,在灵石仓呆了将近十年后,他只能在大姐回忆中,想象自己在草原上奔跑嬉闹的画面。
他依稀记得部落发现岩盐时的欢呼,然后画面幻化成族人在邛方的攻击下仓皇逃走时的惊惶呼号……
关于草原的记忆不多,但他却熟悉这一片大草原,仿佛他曾经来过。从看到草原的第一眼起,他的每一个毛孔都在欢呼,呼吸中带有牲畜粪便的味道,草茎从泥土里冒出头来,被一阵春风催促,呼啦啦地争相往上疯长,然后被秋风摧折……一切都和记忆中的一样——除了战争,除了他每天要面对的厮杀!
巴莫和黑吉不同,并不以杀戮为快,只是他不得不每天面对。
踏入这片草原后,他冲在最前沿的一个什就发现,仅仅一个什出击,会拿不下被发现的第一个部落。
“仅仅马匹就有二十多,可以看到的成年男子有二十来人,整个部落约摸在六十人上下。”什长向他回报。
一块肥肉。这是巴莫听到什长回报后的第一个反应。
他需要人,更需要马,何况这个部落还有牛羊牲畜无数。
他手下的三个什吃得下这个部落,但他无法承受可能会带来的损伤。因为对这个部落的攻击,给自己的实力带来实质性的降低,那绝不是他所乐见的。
他需要有人一起干这一票,他想到了黑吉。
只要驻扎下来,黑吉仿佛永远在火堆旁慢慢转着叉着大块肉的木棍。他找到黑吉时,他正在烤炙牛肉。
“有一个大买卖。”他尽量用平静的语气对黑吉说。“要不要一起干?”
“多大?”黑吉专注着烤肉,头也不回地问道。
“若是干成功了,你也许会需要一个新的什长。”巴莫还是以漫不在乎地口气说话,他知道这样更能引起黑吉的好奇。
“有马?”七个小亚间的竞争,自然是争的是战功和实力,能够比其他人更快地扩充队伍,无疑是每个小亚最关注的。
“有!”
“怎么分?”黑吉把还未烤熟的肉从火上取下,回过头来问他。
“活下来的牲畜,我挑第一匹,然后我们轮着挑。”巴莫知道已经说动对方,仍是不动声色地说。“人也一样,我先,然后我们轮着挑。”
这样分配颇为合理,黑吉没得说。
黑吉把叉着肉的木棍重又架在火上,对他说:“好了叫我,随时候命。”
第二天一早,他和黑吉的三个什就来到那个部落的附近,看着几顶帐篷上袅袅地飘着轻烟,有女人从不远处的水塘提了水回帐篷,帐篷前有几个小孩在来回奔跑嬉闹,大多数的男人应该还在梦里,只有不多的几个男人在马匹旁忙着什么,而更远处,有羊群散布在草地上。
这是一片宁静安详的草原,因为他和黑吉,很快这里将是鲜血满地的杀戮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