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雪白的肌肤,忽地在孟煜脑中浮现,那浅浅的,圆圆的凹处,有三粒红痣,其色烈烈艳艳,如妖火一般,勾人心魄,让人恨不能一口吞下。
孟煜的喉头一阵滚动,心口蓦地窜起一把火,直烧得他口干舌燥,十分难耐。
他很想将人从兰宅里抢住出来,然后抱住,死死的按在怀里,狠狠温存一番。
想像着那三粒胭脂痣,会在他指尖绽放,愈加的红艳,想像着甘采儿在他手中颤抖,无助,甚至哭喊......孟煜竟没能忍住,闷哼了一声。
崔萍萍服侍孟煜多年,见他眼神忽地变了,知他已然动情。于是,她便低垂下头,露出雪白纤细的脖颈,极其柔顺地道:“爷,可要奴婢服侍您?”
她跪坐在孟煜身前,尽显谦卑柔弱,还带着一丝楚楚可怜。是个男人,就很难拒绝如此美色。
孟煜伸出手,挑起她下颌,温柔地,一下一下轻抚她的脸,漫不经心地笑着。
“你这么喜欢服侍男人。不如,爷把你卖到勾栏瓦舍,让你服侍个够,可好?”
崔萍萍给吓傻了。
这次孟煜回府后,就再没让她近身服侍过,更别提床第之间的事。这让她十分焦虑,担心孟煜对她失去兴趣。
所以,今日她刻意精心打扮一番,大着胆子投怀送抱,以图勾起孟煜往日的热情,对她再度欲罢不能。
她就不信,一个二十郎当,正值年轻气盛的男人,还能抵挡得了美色诱惑。
可她听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