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用分给商行。
但是商行掌柜的态度也非常明确。
没有自己的本金,就无法赚到这笔钱。
所以程六是凭借商行本金赚取的利润,这笔钱该归属于商行。
这场官司马上引起了京都的关注。
新邸报同时也跟踪报道了这桩案件。
待双方都陈述完毕案情后,田亮丝毫没有犹豫地做出了判决。
首先,田亮觉得程六所赚取的钱财,属于是非法收入。
非法收入罚没京兆尹,程六倒买股票赚取的钱全部罚没。
田亮的理由非常充分。
虽然程六倒买股票不算违法,但他是用违法行为取得的本金,所以他赚取的钱是违法的。
如果不惩治这种行为,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人效仿程六,挪用公款去倒卖股票。
所以京兆尹罚没了程六所有的非法收入。
罚没的这笔钱,也不会分给商行。
田亮的理由同样很充分。
商行原本就没有参与这项业务,程六赚取的非法收入,并非商行业务内的收入。
商行也没有授权程六倒卖股票,所以这笔钱也不能归属商行。
这次的判决看似是各打了五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