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明朝的司法监察权相对来说也比较完善了。

例如都察院以前就有监察、弹劾百官的权力,而六科则有调查权。

但是你看看,都察院这两年是个什么样子?

新政推出后,都察院在地方上的监察御史不但不监察新政落地,反而上奏疏反对。

六科还像点样子,但人太少。

现在这套行政方面的司法系统要把它一步步搭建起来了,要依托新的体制来全方面反贪。

为什么之前没有这样做?

因为时机没有成熟。

李自成也是今年才正式熟练起来,并且取得了成绩。

而且都察院也是今年开始肃清,重新更换新的御史。

崇祯最后又做了个补充:“廉政督察府的人不必科举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