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只能做到一定的程度,就差不多了。

水至清则无鱼,这是有道理的。

就说福王和山西案,如果下面的人一点都不拿,下次谁还愿意主动去干呢?

至少他温体仁在查抄福王案的时候,让下面的人捞到油水了,下面的人捞到油水后才愿意跟着温体仁继续干。

温体仁才能站住脚。

这是多方受益,只有福王一方完蛋的事。

温体仁当然愿意去查宗室,不仅他愿意,礼部其他人也愿意,大理寺、刑部、督察院,都愿意。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只要不拿钱拿得太过火让皇帝暴怒。

那就是要掉脑袋的事了,例如山西案中,户部的李成功就把钱拿得过头了,被刚上台的毕自严搞走。

且说温体仁领了皇帝的命令,就开始对全国的宗室开始做调查。

这架势,大有汉朝时候主父偃搞地方诸侯王的架势。

不过汉朝的时候,地方诸侯王非常强大,不仅有独立财政,还有自己的军队。

而大明的就好处理多了,只不过罪名难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