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居民小区的工程终于结束以后,我便结束了和明灿这种蜗居的日子。
周围的邻居大妈都很喜欢明灿,可是那时候他还被我火娃火娃的喊来喊去,在邻居们面前自然有点不太合适,我便花钱托人给明灿上了户口到我家,火娃一直被我当成是一个小弟弟,所以,我就按着我的辈分,给他起了岳明灿这个大名。
“哥哥,一盘尖椒炒肉加米饭!”客人才刚刚开始光顾,现在还不是很忙,明灿报了菜以后便坐在我身后晃着腿等我做完。
是我让明灿这么叫我的,我们现在住在居民区,他再主人主人的喊我,我听不惯还是一回事,别人把我当成什么诡异的角色扮演爱好者,那还怎么在楼里住下去。
我点了点头,开火热锅,又去旁边取了洗好的食材过来现切现放。
这四年来,我的厨艺已经在客人的圈子里有些口碑了,甚至还有邻市的客人也来饭店光顾过,我的厨艺就在这样高强度的工作量中锻炼,速度和质量都同时稳步前进着。
彩色的调味瓶被我拿在手里,一个一个撒入不同颜色的晶莹配料,虽然最后炒出来的菜其实色香味都和正常的餐厅里厨师做出来的没什么两样,但这才是我作为饭店大厨的招牌之一。
这几年我才渐渐的知道,虽然像我们这样的饭店在不同的地区都有存在,但是做出来的味道几乎是千篇一律,因为食材都是一样的食材,调料也都是一样的。
就像王师傅以前所做的一样,虽然香气逼人,美味无比,可是无论客人点的是什么饭菜,做出来的味道其实都是一样的,可能不同的食材会有不同的口感,但味道都没有区别。
但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蓝翔毕业的加成,做出的饭菜客人都说五味俱全,和他们还能在白天吃饭的时候吃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不多时,我关火盛饭,最后直接拿起锅把菜倒在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上。
今天采购食材的那个小子又偷懒,明明我今天早上在后门留了条子说米不多了,今天却没有送米过来,我也只能用冰箱里平时给我们三个做饭的米做了一大桶夹生饭给客人吃,如果今天点米饭的客人少还好说,这一大桶米饭也足够把今晚给对付过去。
我熟练的从身后桌子上一个盆子里拿出了一朵萝卜花放在盘子一角,接着便让明灿把饭端出去。
就这样,在几个三三两两的客人之后,时间就已经到了子时,客人逐渐多了起来。
我抽空把桶里的夹生饭分盘盛了一些出来,人多的时候也能方便些。
这些年,我逐渐习惯了这样平静又忙碌的生活,虽然偶尔会出现一些小麻烦,但是火娃基本上都能帮我解决。
我逐渐学会了像王师傅一样同时不紧不慢的开两个灶,有时候实在忙不过来,我甚至会开第三个灶。这时候,我就会让黄金金进来帮我配菜,虽然她切菜要慢一些,但是她以前在家也是做过饭的,刀功还算可以。
其实我们饭店也不算小了,前厅差不多能同时容纳八十个客人,厨房差不多也有六十多平,两边分别是工作台和一排货架,正对门的墙边放着冰箱,门和冰箱之间还有一条竖着的长桌,上面放了案板刀具和一堆托盘,准备开张前配菜的时候我就会在那里切菜。
只有实在忙碌的时候,我才会把案板搬到灶台旁边,切完菜直接往锅里一丢。
灶台另外一边是洗干净擦干了水的碗碟,款式不多,大小两种尺寸,全都是纯白的密胺制品,一点花纹都没有。
这些餐具是我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因为那些时不时发生的小意外,店里的餐具一向都是易碎品,所以我索性把那些瓷制的餐具都收到了储藏间换成了这些。
黄金金和明灿轮流进来拿着单子和号牌进来夹在我面前的一条悬空的棉线上,所有客人说过的话他们都会记在单子上拿进来给我,等取餐出去的时候就只拿号牌,把号牌再挂回到桌子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