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刻意挑火的举动,太过气人,成功扰乱了他注意力。
听到这话,饶是约翰,都忍不住想要掏掏耳朵,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不是,里斯,要把你弄死,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看他那愉悦无比的样子,就好像“弄死”是“爱死”的意思似的。
说江以宁想把里斯……应该是说,江以宁想把霍华德人都弄死,他是相信的,也看得出来。毕竟小姑娘从头到尾,装也没有装一下。
装了也没用,至少在这段磨合时候,他对小姑娘的所有言行举止都会抱着警惕地态度。
里斯能说出口,也说明他脑子还是清晰的。
但这事要怎么会值得高兴,他还真的理解不了。
结果,蓝眼男人还真的点了头,说道:
“真挺值得高兴的。”
约翰眯眼看了他几秒,终于捋清了思路,忍不住朝他比了个大拇指。
“果然还得是你。”
“嗯,只要我不死,她就会一直留在我身边。”蓝眼男人唇边色勾起的弧度加大,“我们是天生一对。”
约翰早就习惯弟弟的“脑爱恋”,十分捧场地连说了三个“是”。“你们是天生一对。”
只要里斯高兴,霍华德家达到目的,过程并不重要。
相爱相杀,也算是爱情的一种,还能让脑子保持博弈中的严谨,不会轻易松懈下来。
是好事。
他举双手赞成这门恋情。
何况——
约翰斜睨了脸色雨过天晴的里斯一眼,随即,大大咧咧地站起来,双手插兜。
“好了,既然确定不会有大问题,那我就不管你们了,我回去睡觉了。”
正要迈步走人,里斯却喊住他。
“等等。”
约翰停住脚步,撇头看他,用眼神问“干嘛”。里斯问:
“今晚游轮上都有什么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