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

北宋笔记 巫医醉 1265 字 9个月前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不能决定的事交尚书省。

九官: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

十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行六部各司上报之事;开拆房、都知杂房、催驱房、制敕库房。

1.尚书令

辅佐皇帝商议大政,受命执行。北宋没有实任,南宋时取消。

2.左右仆射(yè)

尚书令副职,辅佐皇帝商议大政,与三省长官都算宰相。元丰改制,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实任宰相。南宋时设左右丞相,取消仆射。

3.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参议大政,统管尚书省事,作为尚书令、仆射的副职。元丰改制,为副相。南宋恢复参知政事,取消左右丞。

4.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

主管交付六部的事。左司管理吏房、户房、礼房、奏钞房、班簿房;右司管理兵房、刑房、工房、案钞房;开拆房、制敕房、御史房、催驱房、封桩房、知杂印房,由尚书省各官共同管理。

榷货务都茶场(都司提领),主管鹾(盐)、茶、香、矾、钞引的政令。设提辖官一员,监场官两员。

左藏封桩库(都司提领)

短命官司

提举修敕令,从熙宁年间起,由宰相兼任。详定官,从侍从中通晓法令者选任。

制置三司条例司,主管国家财经,议定改革旧法。熙宁二年设,三年归中书省。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设在中书省,八年撤销。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年设,八年撤销。

经抚房,专管边境战事,宣和四年设,六年撤销。

提举讲议司,徽宗崇宁三年设

议礼局,大观元年,设在尚书省;政和三年,《五礼仪注》修成,撤销。

礼制局,政和二年设,宣和二年撤销。

——来自网络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