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主要军事机构

北宋笔记 巫医醉 846 字 9个月前

9、开封府

开封府牧、尹不常设,权开封府知府。掌管京城地区之事,教育百姓遵纪守法,劝其努力于农业生产;受理京城诉讼刑案,消除盗贼。

判官、推官,审理案情。

领南司者,司録参军,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左右军巡使、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官。

10、临安府

临安府知府、通判,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统管京城地区之事,登记户口,公平征收赋税,颁布禁令。

11、河南应天府

府尹(知府事),通判,判官、推官,户曹,法曹,士曹。

12、次府

府尹(知府事),通判。

13、节度、承宣、观察、防御等使

节度使,宋初是虚衔,待遇和宰相执政相同,通常授给年资劳绩很高的宗室近亲、外戚、驸马,或功勋突出、在外戍守者。元丰改制后,改为开府仪同三司。

南宋时,有十二州改为节度州,有的将领兼两州、三州节度使;后来,宰相侍从及后妃族人也授给。

承宣使,原称节度观察留后,无固定官额,政和七年改承宣使。

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各州刺史,都是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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