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只要洗头,还要洗澡。
做好防晒后,沈骄和霍夫曼又开始了赶路。
森林里的路很不好走,到处都是泥巴和石头,地面泥泞不堪,凹凸不平,稍有不慎就会摔跤。
沈骄这具身体娇贵得很,几乎没有走过什么路,才走一小段路,他的双脚就已经磨出血泡了。
“不行!我不走了,我走不动了!”
沈骄也不顾忌自己的裙子会不会弄脏,直接就靠着一棵树坐在了地上。
他真想直接捏一个越野车,然后开车过去算了。
“你现在不走,等到了天黑的时候,森林里就会出现豺狼野豹了,到时候会很危险的。”霍夫曼停下脚步,站到沈骄的面前,催促着他。
霍夫曼的身材高大,站在沈骄面前,直接帮他挡住了大半的太阳。
虽然穿着破烂的衣服,透过敞开的衣领依稀可以看见里面令人血脉贲张的肌肉,还可以看见里面的一些早已结痂的伤疤,就连手掌都不是养尊处优的细腻,而是满是粗糙厚重的茧。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由血与荣耀铸就的男人。
沈骄前世也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许多人都说美术生柔弱,相反他们不仅不柔弱,还很强壮,每天背着半人高的画架,提着水桶,带着颜料,肩膀和手掌处都有厚厚的一层茧,尤其是他们学雕塑的,每天抱着一大块石头跑来跑去,体力甚至堪比体育生!
只可惜来到了这个世界,换了这具身体,细皮嫩肉的,经不起折腾。
沈骄伸出手戳了戳霍夫曼的胸口。
好家伙,还能凹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