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可不是什么正牌的官方机构,那些地方即便有黑暗满,也起码会被一些规矩束缚,但组织明面上是个□□,完全就是黑暗本身,别说那些对组织真相不甚了解的员工了,就是明白自己在做什么的教官,一旦踏过了底线,能造成的危害也是极其可怕的。
所以监察的工作在组织里极为重要,因此很容易想到的是,这么重要的部门竟然只有一个人(在苏格兰之后算是有一个半人),其实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这不仅是工作强度的问题,而是如果这么重要的事情就决定于一人之手,那这个人的权力就未免太大了。
不过,组织的情况又和大多数机构不一样,首先,组织确实很缺人,尤其缺信得过的自己人,与其把不确定的人放在监察的重位上,还不如让信得过的人忙一点,其次,或者说更重要的是,在组织里,为了震慑住那些危害组织的叛徒,监察部门不能只是简单地找到证据就完事,而是要去处理——换句话说,去杀人的。
而且很多时候,是大张旗鼓,明目张胆地杀人。
毕竟组织的能量太大了,内部又太混乱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普通的手段根本不可能起到震慑的作用,监察部门必须要让所有人知道,有这么一道阴影时刻悬在他们的头顶之上,不管自以为藏得多么隐蔽,都逃不过他的追索。
这当然是妄言,以组织的现状,解决所有有问题的人根本是不可能的,但只要能震住其中的大多数,这种做法就已经算是成功。
然而,问题也正在于此。
组织毕竟不是真的□□,虽然因为本身的特殊性质,有一些“损耗”
的名额,但正如卧底的豁免权是有限的,组织的损耗额度也不可能无限,没有出问题的时候自然相安无事,但一旦这上面出了什么问题,那么那个一直以来最显眼的人,自然就……
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很大程度上,也是监察部门的巨大权柄至今仍然没有被任何人,哪怕是权欲熏心的朗姆或者威士忌觊觎的原因。
聪明人当然知道哪块山芋烫手,琴酒自然也知道,他只是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