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犹豫着接下了。
那位同学亮晶晶的双眼透着泪光和热切,强烈安利了这本虐恋深情小说。
埃文斯好像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东西,但太快太乱,抓不住。
后来他知道这叫期待。
埃文斯查过,这不是病,是天生的,没什么办法。
也许小说这种文学作品有用呢?
但换来的是一次次失望,他每次看完都是面无表情的。他可以很清楚小说的故事脉络,也可以讲出来给别人听,但是他体会不到这些情感,于是也只能讲述得非常有条理但毫无感情波动。
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几个主角会相爱。
在他看来,这太难以理解了。
一开始只有那位同学的帮助,后来全班都加入了这个队列。
大家各显神通,给他推荐各种口味的小说。他从虐恋看到甜文,从爱情到家国大义,从爽文看到余华。
余华的《活着》都没让他的心有丝毫波动。
理解不了情情爱爱,理解不了情亲友情,理解不了大爱,体会不来嫉妒悲愤愁苦心酸,感受不来无与伦比的爽感。
状况并没有改善,他反而在文科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因为缺少情感,每次阅读理解有关情感的分析总是掉大坑,往往只能靠死记硬背行为和情感的对应,但总归不靠谱,得分忽高忽低。
而作文只能走另外一条道路。他写作文长于理性的分析,靠着鞭辟入里入木三分的见解越走越远,多次被年级当做范文展览。
所有人都对这个神奇的发展方向叹为观止,只有他依然面无表情。
俗称面瘫。
那位同学也放弃了,她最后绝望地说:“小说都救不了你了啊啊啊!要不,你还是偶尔跟着别人稍微笑一笑吧,至少有一点表情。”
他开始学着不明所以地笑,学着调动脸部肌肉,在适当的时候做出适当的表情。
他其实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只是不断地观察分析,做出相应的调整。
仿佛一个人型ai,眼里古井无波,皮肉却好像有着喜怒哀乐。
就这样格格不入地观察着世间百态,把自己的与众不同藏起来,藏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让别人都以为他是一个正常的有着七情六欲的人。
然而,这辈子,原主和他居然一样感受不到情感。
但这次,不一样了!
以他囫囵吞枣看过那么多本小说的经验,穿越,不都是必备金手指的吗?
已经很晚了,清冷冰凉的月光洒向这篇黑黢黢的森林,仅仅能够容纳一个马车穿行其间的林中小道上周边,不时有夜间动物忽现,晚风萧萧带起一阵阵呜咽。
埃文斯面无表情地呼唤着金手指,看着淡定无比,内心却越来越恐惧,手差点抖成帕金森。
他也知道这股情绪来得莫名突然,没有理由。
可是,此情此景,埃文斯的脑海里竟然浮现出一个匪夷所思的惊悚画面——马车夫趁着夜黑风高,杀人夺财!埃文斯自己的头颅被砍下来,埋葬在路边。无数亡魂从森林里涌出来,说着要吞了他的魂魄这样的话!
埃文斯缩了缩身子,抓紧了自己的行李箱,企图增加安全感。
不过想想也就知道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他!根本!一毛钱!哦不,是一法寻!都没有!(声嘶力竭)
货真价实穷光蛋!
离开之前,沃桑公校就收走了他身上所有的钱来抵学费了,可恶的是,还是不够。
身上最值钱的,也就是这一身校服。
殊不知,在赶车的马车夫也在瑟瑟发抖。
马车夫:这个孩子怎么这么像神经病啊?!他被退学难道是因为他在学校里作恶多端?!不然沃桑公学收的学生都是贵族,怎么会冒着风险把贵族的孩子给开除呢!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又这么黑!
马车夫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于是不停地加速。但这已经是马车能达到的最大速度了。
马儿发出了一声啼叫,埃文斯和马车夫都惊得一抖。
——此刻的马车夫和男主,都很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