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坐错车

杂食动物 梅花六 1269 字 10个月前

然后,忘记一个人,确实有两种办法,你选择了时间,那个人选择了新欢。你觉得我会选择什么?

我选择给你两个字:活该。

你没有选择新欢,你选择了时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选择新欢不是什么错误的事,你非要撞这个南墙,你不是活该是什么。

可是另一方面,你忘记了一个人,即使是时间让你慢慢忘了那个人,这都是一件再好不过的好事。虽然这个过程艰难,但这绝对是一个好结局。

最坏的结局,是你怎么也忘不掉,找了新欢也忘不掉,时间过去多久也忘不掉。

但其实有些时候,这些道理都懂,但人就是不自控的动物,违背不了内心。

有的人,确实用新欢就能忘掉的;但有的人,也确实不想找什么新欢,只能用时间忘掉的。

就比如说,有个女孩子,我和她谈了很久,分手几天后找了个新欢,于是我把她忘得一干二净;而后面找的那个新欢,我和她只谈了很短的时间,然后和她分了,我却一点也不想找新欢,然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忘掉。

没错,我也活该。

用怎样的方式去忘掉一个人,并不是取决于谈了多久,有多喜欢,很多时候跟那个人在什么样的时间,什么样的状况下遇到有关。

但换句话说,其实你心里的那个人,只要曾经对你有过感情,即使现在已经眼里完全没有你了,也绝对不会希望,不想看到你堕落的样子。

你下头,你喝酒,你每天非主流一样的说说,都展现了你的脆弱。这个世上,可能有人会同情弱者,但是绝对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弱者。

任何人的怜悯,都不能给你带来任何好处。

那个人不想回你消息的样子,处处躲着你,不想看见你的模样,你应该也看在眼里了,难道心里没点b数吗?

你早就不是当时的你了,你只能学着去放下。

爱别太满,物极必反。不断去烦扰那个人,只会给别人带来困扰;一直在心里忘不掉,是在给自己带来困扰。

在展览的最后,我把她曾给我的小皮筋,我戴到最后的小皮筋,留在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