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好了不废话了,我们开始上路吧。”黎扶额道,就这么短短几句话,他就可以确定这个皮特绝对是个新手,还是个逗比。
黎往前走了好几步了,谁知那个皮特却纹丝不动,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一般。
“你怎么了?”
“你问我怎么了?”皮特的眼神立马变得黯然失色,“我是一名见习牧羊人!”
“对的,我知道。”
“我是牧羊人!我是牧羊人!我是牧羊人!”皮特一连说了三遍,奈何黎就是没反应过来,反而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不知所云。
皮特感觉自己胸口像是中了一箭,一口老血险些喷了出来:“我是说让你雇佣我,这样我才能给你带路啊。”
“这样啊,那我还是自己走路吧。”黎转身就走,丝毫不拖泥带水。
黎才走两步,就感觉自己的某条腿被灌了铅,一点也走不动。回头一看,竟是那个皮特抱住了他的大腿,作痛哭流涕状道:“求你了,我在这里转悠好几个月了,就是没遇见一个人,一笔生意也没做成,羊还被狼叼走几只,我太可怜了……”
腿被抱住的瞬间黎连忙一脚飞了出去,心中暗叫不好:“这家伙没摸到我的大腿骨吧?”
谁料那皮特好像没有感觉到似的,还在那里嚎啕大哭。
黎无奈一笑,轻声说道:“好了好了,我雇佣你就是了,不要哭了,要有男孩子气概啊!”
“不哭就不哭,雇佣金拿来!”一手擦眼泪的皮特一手理直气壮地伸向黎。
“多少?”
“十个银币。”
之前就说了,十个银币是乌诺兰国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皮特的收费有点高了。而之前在小镇上买过东西的黎对金钱这个东西稍微有了一些价值观,估算了一下这里到蓬莱国的距离,缓缓说道:“你这个价格,是不是有点贵了?”
“怎么会呢?我这可是良心价,要知道这里距离蓬莱国有六百多里,走路过去可要十天半个月呢!”皮特脸上是一副东量西折的表情,心里却在偷偷窃喜:这下不仅有生意可做,还可以多一个人守夜,岂不美哉?
听了这话,黎有点不乐意了:“你这是要带着羊回去吗?我急着赶路啊!”
“嗯?”这回轮到皮特不高兴了,“照你的意思是这几十头羊就这么丢了?”
意见出现了分歧,一时间两人都没话说。其实黎也知道,不可能就这么把几十头羊就这么丢在大草原上,但是他现在赶时间啊。
最后还是皮特想了个折中的法子:“这样行不行,咱两用半天的时间赶着羊跑,然后半天让羊边吃草边走,这样进度能加快一些,大概五六天能到。”
“好吧。”
就这样,两名加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出发了,目标——蓬莱国!其实年龄还是黎拖了后腿,只有三岁。
白天皮特拉着头羊使劲跑,晚上随便找个高处挖一个半坑,再拿出一坨一坨地熊人粪便摆上一圈倒头就睡。
黎闻着这不堪入鼻的气味,问道:“原来这些熊人粪便是你放的?”
“我之前捡了一路,有些干了的我就丢了,这些湿的我是特意留着的,有气味的我才留着,这样狼人就不会来袭击了。”说着皮特还颠了一下装粪便的袋子,眼神里满是得意,“前半夜你守,后半夜我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