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还是老话,“我就是觉着这名长了点。”
我服了他们三个,三比一,我妥协了,“阿努比斯简称阿奴好了。它叫阿奴了。”同志们,我举白旗了。独在异乡为异客啊,还是入乡随俗吧!
(银子我有个好建议,狗叫阚小勋也不错!银子在一旁插话。旁边阚大帅哥拳头握得咯咯想,朝银子妩媚地露了一口白森森的牙。银子转口说,其实我觉得叫阚小云更好一些。隔壁的水云伸出一双爪子,个个指甲锋利。银子缩在角落,抖抖索索,那它,那它,就叫小银子好了……水云不屑地对子勋说,跟个太监名似的,哪有阿奴好听。)
“阿奴乖,跟娘一起去散步去!”
“阿奴,吃饭了!”
“阿奴,别闹了,乖,要睡觉。”
……
我生活的重心开始从想办法出谷过渡到小狗阿奴身上。有时候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自己都唾弃自己。我怎么能没了出谷的斗志?我怎么能失去记忆像个没事人一样不明不白地活着?我苦苦要追寻的过去怎么办?你看你,阚水云,在鬼谷的日子里,你是光长肥肉,不长智慧,渐渐地被这平淡的生活给磨平了!这样下去,你就中阚子勋的圈套了。难道你的下半生就要这样耗在鬼谷里?
猛甩了甩头,我朝天空大声喊:“不行!不——行!”
我想了很久,决定在房里翻东西。也许阚子勋藏了一些秘密的东西,或者找点银子,留作以后出谷的盘缠。(银子扼腕,疾呼: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目的地就是暗阁。卧室里我早翻过,梳妆台上只有我日常用的首饰和一些杂七杂女孩用的东西,柜子里也就是我和阚子勋的衣服。暗阁里我也是经常进去的。因为每天早上我都要敲打脸盆吵醒阚子勋。只是这次进暗阁,心里怪怪的。(做贼心虚呗!银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