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法维斯——”
林屿拖长尾音,墨瞳紧盯着他
军雌高大的身形一僵,耳尖慢慢变的通红,半晌林屿听见他颈窝处的传来好似破罐子破摔的回答声:“……我只是怕雄主对他心软。”
林屿得到自己想要的答复于是毫不留情的收回手,心道果然是如此。
法维斯看着林屿骤变的脸色,赫然觉得自己被对方骗了。
可他没办法,他比谁都惶恐,格纳与雄虫那未知的、他没有参与的过去,那都是他不曾知道的,无法切断的联系,还有这么多天的相处,他不知道格纳是否也在林屿心中占据了一方角落,法维斯不敢去赌雄虫是否心软。
他也曾想过干脆接纳格纳成为雄虫的雌侍,毕竟这样雄虫也许就会对他永远心怀愧疚,比起以后雄虫接回那些他不熟悉的雌虫,不如选个他知道脾性和弱点的,但……根本不行。
他只要一想到雄虫会像对他那样触碰亲吻另外一只雌虫,就仿佛被别的虫用刀尖挑着心头。
原来不知在什么时候,他竟然已经无法接受对方会找雌侍这合理的要求了。
“我错了!”法维斯认错很快。
“错在哪里了?”
法维斯看了他一眼,随后又很快垂下,见林屿神色不妙,半晌憋出几个字:“…不该这么善妒。”
林屿:“……”
很好。
他缓缓眯起眼睛。
法维斯是想要气死他。
但……
他也明白的。
法维斯之所以这么没有安全感,固然是原生环境对他产生了不可推脱影响,但不得不提这其中还有他的问题。
他虽然是个律师,对律法能够能够做到能言巧辩,但论谈情说爱这方面,他属实是没什么经验。
他也很自私的不想表现出自己对对方的喜欢。
因为那意味着将手中所有筹码和底牌全权交付给对方。
这会引起他极大的不安全感。
所以更多时候他只会旁观着军雌一遍遍的对他展露爱意,然后被试探、刺伤、失望。
到如今造就军雌惶恐到要靠伤害自己达到目的,这也许根本就不是对方个性偏激,而是情势所迫。
林屿一直不觉得自私有什么错。
他多自私一点,法维斯就会更喜欢他一点。
可这次…法维斯似乎、好像、也许、可能,真的教会了他些东西…?
在格纳将匕首捅.入的一瞬间,林屿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舍不得看到他在眼前受到任何一丁点的伤害。
林屿闭了闭眼。
原来,是他错了吗。
林屿站起身,与他面
对面视线相撞,像是放弃了什么一样坚决。
雄虫平视着他,乍然唤道:“雌君。”
雌君、雄主类似于现代的老公、老婆,一般都雄虫大多不会这样去称呼他们雌虫,基本是直呼其名,因为这个称呼不仅代表着亲密还隐含着对对方的尊重。
一般只有对外介绍时才会偶尔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