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组的李永秋和刘思宇也没有闲着,两个人早在王宝利到案之后不久,就登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俩人将从北京转车奔向王宝利的老家河北,调取他的户籍信息和行动轨迹。
高梁拿到黄斌的口供后,让陈利明和赵鸿接替自己和黎麦继续对王宝顺进行审讯;而自己带着徒弟和这份笔录,回到了办公室。
他把黄斌入户抢劫案的证据卷扔给了黎麦;自己所有的笔录同时铺在桌面上。
随着时间推移,高梁的眉头越皱越紧。
黎麦在翻看案卷的间隙,抬头看见自己师傅的脸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是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赶紧低头继续认真看案卷。
高梁手里这份笔录大概有十几页,是黄斌详细讲述了自己实施的三起抢劫案件的始末及细节。
新华街的抢劫杀人案从作案时间来说,是第三起案件,可是却是最后被发现的。
事实上,这起案件在被发现之前,黄斌已经落网了。但是,在审讯中,他非常不配合,几乎像挤牙膏一样,侦查人员放出一些证据,他自己真真假假地供述一点儿。
可以说,黄斌的信用早在侦查期间就已经破产了。所以无论他怎么否定第三起案件是自己所为,侦查人员都不再相信他了。这样使得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
真正的关键性证据是警察从他三轮车下搜查到一把利刃。这把利刃正好和死者的伤口完全吻合,这才确定了犯人就是黄斌。
可是黄斌辩解称,自己根本不知道三轮车底下藏了一把刀。可是他的这种解释如此苍白,根本不能让办案人员信服。当然检察院和一审法院也觉得他是在狡辩。毕竟伤了人命,黄斌不会痛快承认也是正常人的反应。
高梁快速的翻看着这份笔录,仔细寻找着和案卷中细节上出现偏差的地方。
作案凶器。除了新华街这起案件以外,其余的凶器都是榔头。这榔头是从黄斌的家里找到的,上面也提取到了他的指纹。而新华街这起案件的凶器是一把利刃,这把利刃被粘在了黄斌三轮车坐下。由于胶带缠绕,利刃上已经无法提取到有效的指纹。
作案方式。黄斌认罪的三起案件,都是黄斌通过尾随被害人,确认被害人的住处。而后,他再通过溜门撬锁的方式进入住户,用榔头将被害人敲晕,随即抢劫财物。而新华街这起案件,虽然也是被害人的住户被撬开门锁,但是凶手却和被害人正面遭遇,因此才会有这当胸的致命一刀。所以,也不能完全排除黄斌犯案失手,被当事人发现后的升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