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珠早就饿了,她被饭香所吸引,顺着味道往厨房里走,然后殷殷勤勤的帮他把菜端到桌子上。
陆让做的红烧肉卖相很好,上面裹了一层晶莹的汤汁,看起来亮晶晶的,秦珠也不等他开口,很自觉的夹了一块放进嘴巴里。
陆让斜睨了她一眼,“好吃吗?”
他一个人住惯了,做些家常菜还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秦珠睁大了眼睛,嘴里塞了肉,说话有点含含糊糊,“好吃,好吃!”
她这话说的真心实意,心中更是有些惊喜,男朋友会做饭,再也没有什么事能比这个更好了。
陆让听的心里无比自得,偏偏面上却很能端着,他谦虚的道:“比起那些五星级大厨,还差得远。”
秦珠眨眨眼,难得聪明了一次:“让哥做的最好吃!”
陆让夹菜的动作微微一顿,唇角的笑意更浓了几分。
我们总觉得,男人的心智天生就是该强大的,可有的时候,男人也是需要赞美的,适当的夸奖与鼓励更能促进两人之间的感情。
吃过饭,陆让就将小姑娘送了回去。
到了小区楼下,秦珠还有些恍惚。
在陆让家里借住了两天,那滋味竟是比在自己家还要好上几分,再这样下去,她都不想回去了。
陆让看穿了她的想法,心里微暖,却是故意道:“怎么,舍不得我?”
秦珠瞬间回神,她眨巴眨巴眼睛,沉默了几秒,然
后小声的“嗯”了一声。
人都有雏鸟心理,陆让对她太好,这种好法,在亿万人群里也找不出来另一个,她怎会舍得离开他。
陆让心里其实也是有几分舍不得的,小姑娘睡觉的时候,跟平时相比大相庭径,又乖又软的,总是让人忍不住欺负她,可他又硬不下心肠,每每只好就这么不得了之。
这样想着,他沉沉地叹了口气,面上装作毫不在意的笑了声:“又不是不能见面了,搞得像是生离死别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