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夏衍镇里的

龙象演义 金不焕 4933 字 9个月前

“家里很穷,没钱,你要少花。”

“真的可怜。”

“你好好读书,我哪怕是卖血也会供养你。”

穷这个字,他从小到大,耳朵里听了无数遍了。

他听到砸锅卖铁卖血什么的就头疼。

以至于后来的他听到家里人说穷这个字就烦。

他自己是不怕穷的,也不畏穷,但是他真的被这种四面八方而来深入骨髓的贫穷感快给榨干了。

少年时代的他,脑海里最多的一句话。

“我要长大。”

他就这样在夏衍镇野蛮生长着。

有自甘堕落的肆意妄为。

有自命不凡的潇潇洒洒。

很快地,在少年时代里。

他的赤诚和勇敢被磨的越来越少,连带着还有他的聪明,勤奋,等等等等。

说到底,也怪不了别人,是他自己,年少总是容易多走冤枉路的。

有一篇文章叫做《伤仲永》。

大概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

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

人群中的正面教材是他,反面教材也是他。

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还带着一点自以为是的“不一样”。

少年们,总是渴望做一个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人。

这是一个特别假大空的命题。

如果说他的童年时代还带着一点趣味性的话,他的少年时代里,更多的是让人叹气的荒里荒唐。

不恶了,倒真变坏了。

不算很坏,但又让人眉头紧皱。

不做真正的坏事,可是小事累积起来也多。

他总是大大咧咧的说自己命硬,因为他出过好多次事,总能有惊无险的度过,换其他人非得缺胳膊少腿或是半身不遂。

说起来,他的少年时代里其实一直只做着一件事。

那就是犯错。

一路犯错,一路长大。

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唯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认真读书,倒不是读书有多重要。

而是等他真正长大以后,他才发现,他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学习状态和能力。

他很喜欢看书,各种各样有意思的,像每个少年一样,在老师上课的时候躲在下面偷看。

那些天马行空的文字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于那些文字里,找到了久违的激情和热血。

不仅如此,他还很喜欢看影戏,特别喜欢。

朝读千篇,暮赏万卷。

这八个字当然是有夸张成分的,但确实很多。

他还走过很多路。

虽然家里穷,也生活在小小的镇子里。

但他爹有一点挺好,就是没事干就会给他一笔钱,让他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

所以他去过这国家很多很多的地方。

于是乎,看得多,走得多,经历得也多一点的他,大概比其他人多出了那么一点点东西。

比如说对许多东西敏锐的感官力,等等。

他又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紧接着,他脑海里充斥起各种各样的东西。

太多太多了,就在他十九岁的时候。

他再次提笔起来,开始写了起来。

这一次,不再是那些空洞辞藻堆积起来的文章,而是试图着也要写那些天马行空的。

可是他写的很差,很烂。

年轻人总是那么天真,那么痴心妄想和自命不凡。

第一本书二十几万字,看过的都说垃圾,垃圾到他们看了一眼连骂人的力气都不会有,然后静悄悄离去,忘记看到的东西。

第二本书六十多万字,还是垃圾,赚了丁点银子,不过倒是攒了许多吆喝。

平日里大家听说他写,一下子都来了兴趣。

毕竟这还算是个技术活,所以大家不管看不看,都会说一句。

“你真有才华啊”。

所以一来二去,在这小小的夏衍镇里一下子还真赢得了那句话。

徒有虚名。

第三本书写的还不错,赚了点小银子,也赚了更多的吆喝。

可是啊,年轻人总是浮躁的。

他的眼睛里只有一句话,我要成名。

只可惜他还没那个功力,所以第三本书也是白马过隙中的无稽之谈罢了。

第四本书写的又不错了一点,比之前的都要更好,但是赚的钱是最少的,聊胜于无,也没什么吆喝。

这本书并不是浮躁,而是更变本加厉的四个字。

急功近利。

没办法啊,这年头,大家不都是为了钱,名,利嘛。

他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写出来的东西能有多用心啊。

不过话说回来吧,这人倒还算得上是有点毅力。

人们也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有这个梦想。

断断续续,他一直坚持着没有放弃过。

什么是梦想?

晚上睡觉做的梦,白天起来去实现。

他的梦想就是希望有很多很多的人能够喜欢他写的东西。

不仅仅是文字,他还希望自己的文字能被搬到影戏里去。

对了,讲一个人的故事,自然是少不了那些风花雪月和情情爱爱的。

那些年少的东西,讲起来,听者也许觉得没劲,但说的人总是会觉得那是莫名瑰丽。

每每说到情深之处,总会一声惋惜,更有甚者更是会以酒浇灌愁与悲,恨与泪。

这个姓金的小伙子吧。

真正谈情说爱的次数不多,也就两次吧。

运气不错,都是很好的姑娘。

可是他生得一幅浪子心,说白了就是渣男。

到头来,总是他对不起人家。

这短短人生里勾搭过的姑娘不少,他总是会对他的狐朋狗友说。

“别怕失败,一次又一次失败,总能成功一两个的。”

睡过的姑娘不算多,但也有那么些个。

男人总是少不了在同伴面前吹嘘。

说到这里,他的渣男本质可以体现一番,因为在吹嘘攀比中,他总是声音最大的那个。

说到那正儿八经在一起过的两个姑娘。

第二个姑娘,他觉得他可能一辈子都不再会遇到那样一个人了。

太好了。

可能真的不会再遇到了。

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人家二十五岁,和另一个人结婚了。

朋友们都说。

“她现在的那个人,和你真像啊,总感觉他就是按照你的模样又找了一个。”

听到这里他总是苦笑着不说话。

她结婚的时候,两人已经没有半点联系了。

他总是自以为深情地想要联系,刚开始的确也有联系,直到后来对方说了一句。

“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从此人海茫茫,互不相见。

年少时那个你以为不仅仅只是一段故事的人,最后真正了一段陈旧的故事。

有时候他特别想为这段感情写一点东西。

却发现提起笔来什么都写不出来。

有时候他多么想能把那段岁月拍成影戏。

却发现,那段岁月大概太过美好,太过浪漫,所以反而显得平淡无奇,没有看点,如果真拍成影戏了,一定没人看。

因为大家都喜欢看趣味性的,狗血的,有看头的。

“玻璃晴朗,橘子辉煌。”

大概就是这段感情的色彩。

“一转头,如释重负,一松手,心如刀绞。”

大概就是最后的结局。

自打那人结婚以后,他可能是懒了,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再也没有乱勾搭了,也没折腾了。

话题似乎有点跑偏了。

夏衍镇这个姓金的家伙现在怎么样了呢?

据说今年的他二十四岁。

正在写他的第五本狗屁呢。

江常胜听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啊?”

人们帮江常胜指了指。

“看到没,就是那个,站在街道边上摊子前面,摆着书一

言不发的那个。”

江常胜顺着方向看了过去。

果不其然。

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摆摊,不年轻,也不算太老。

不难看,但跟出挑也不沾边,平平无奇四字形容足矣。

很瘦,胡茬有点多。

江常胜走出了茶馆。

走到了他的面前。

蹲下身子看了一眼摊位。

书名都有些奇怪,江常胜每一本都随便翻了翻。

只见上面的落笔之处都有着统一的三个字。

“金不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