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点小问题,不过不用担心,”我笑道:“你先去莫忘那里,回头我来接你!”倾城古怪的看着我,莫忘也茫然不解,只有莫念道:“这个我们都会,而且谁开都不会给警察叔叔请去喝茶!”
“好好说话,”莫忘白他一眼,亲密的拉着倾城道:“这样也好,我们能多呆一会!”虽然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但倾城还是答应下来,我把车钥匙交给莫念,车电脑自动分配给他使用的权限。
离开大家,我朝刚才的停车场方向走去,电脑自动指引我最近的路线,刚才电脑从那堆呕吐物和碎发中侦验出了两个人,有一个人显然纪录在库,体型也和鬼鬼祟祟的那个人相像,我没有报警,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前,警察是没理由管的。
我大概追赶了四五分钟,终于看到前面那个人的背影,在这一带,他显然比较轻门熟路,因为走的路线都和导航系统推荐的差不多。虽然他很小心谨慎,但跟踪前面那个人,在我看来毫无难度,不急不缓的咬住了他。
十分钟后,那个人突然在一个巷道拐角处消失了,一道黑影从身后的头顶扑来,虽然他动作很快,但这些在我眼中慢得不行,我在他扑到我之前,只是左移了一步,然后枪口对准了他的太阳穴,那人吓得将偷袭的大石块丢了,举起双手。
“啊,手可千万别抖,兄弟是哪条道上的?我记得我既没得罪人,也没得罪警察,这叫什么事?”
我看向这个人,他长得粗犷高大,丑陋的脸容狰狞可恶,眼神中透着狡猾和凶狠的光芒,我冷声道:“劝你别耍花招,你知道现在的枪是可以自动发射的,以你以前的身份,我直接杀了你也没事。”
“喂,我到底犯了什么事?是道上的还是公安局的,
你总得画出个道来!”这人道:“我以前是在国外干过,但现在洗手不干了,现在就是拿我去法院也没事,法律不是给我这种守法公民准备的!”
他虽然举着双手,态度却临危不惧,我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绰号牛魔王是吧,我知道你以前在密西西里一个毒贩组织中呆过,虽然是个小喽,但恰是因为如此才侥幸逃过一劫,事败后被遣送回国,如今在这一带当个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