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我再一次见到了格温,一头金发、大大的眼睛,她依然还是那么好看,哪怕她现在只有十岁。
是的,我不仅穿越了空间,而且还穿越了时间,这个世界的格温只有十岁,同样,这个世界的彼得帕克也只有十岁。
我租住到了格温家的隔壁大楼,每天只要能在窗户上看到她,我就很开心了。
我不知道我能在这个世界待多久,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忽略我的存在,就当我没有来过好了。
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还是能多呆几年,守护着格温长大,因为这个世界好像跟我之前的世界不一样,这里有好多超级人类。
我刚来这个世界一个多周的时间,就遇到了好多超级人类,还跟其中的一个一起住了好几个晚上。
这个人叫做乐夏,我来这里之后没几天就遇到了他。
那天我听说乔治警长晚上要突袭一个有武装分子的码头,我便跟了过去,想到如果有危险的话,可以暗中帮他一下。
可是没想到却遇到了正被一个女杀手追着打的乐夏。
出于习惯,我救了他,紧接着便卷入了一系列的事件之中,不过这并没用让我感到不舒服。
相反,重新在城市的夜空下奔走,我感觉了到体内血液沸腾的声音,或许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吧。
也许,在离开之前,我应该留在这个城市里,像之前那样,成为这个城市的蜘蛛侠。
或许这样,这个世界的彼得帕克就不会成为蜘蛛侠了,也就不会引起格温的注意从而两人成为恋人,也就更不会有后面的悲剧发生。
珍爱生命,远离蜘蛛侠。
“所以,你是从未来穿越来的?”乐夏真的快要原地爆炸了,合着我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穿越者,还有一个重生的蜘蛛侠?
帕克摇摇头,“我是穿越而来的,但是却不是从未来,而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应该算是一个平行时空。”
“在我的那个世界里,美国队长只是漫画里的人物,我应该是那个世界的第一个超级英雄。”
乐夏挠了挠头,“那超人、蝙蝠侠、钢铁侠呢?”
“超人和蝙蝠侠我知道,钢铁侠是谁?”帕克皱着眉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