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总是能够紧锣细鼓的过去,她睁开眼,最近吃的荔枝太多了。京城原本来的荔枝少,大多还都是八百里快马加鞭进贡给宫里。再能够赏赐下来给官员的更少。可江南还有一户亲戚,那是父亲好友,从商,偏让自己的儿子念书多年。
经商总归被人诟病,而当官才能够名正言顺,所以想要让他的儿子从仕。这几年来与平远侯府颇多交往,等到了天热的时候,也有时去派的平远侯一同去避暑,这才跟着一块遇见的这江南富商,许家。
许家少儿郎年岁与六皇子相当,方十七,如今过了童试,在国子监里念了两年书,如今已经过了乡试,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一个举人,哪里不让人去赞一声?再说这许家是江南一甲富商,如今想要定亲的人就已经踏破门槛。
可许富商依旧让自己的儿子严于律己,成家之事可缓缓,越是有钱之人,都不会这么急着要娶媳妇,先立业。所以这几年来,他都同着平远侯一块谈心,吃饭,更多的还想要是了解到平远侯家嫡女也快及笄,可以定亲。他的目的在于想要同着侯府嫡女联姻,再从仕途。
前段时间,荔枝刚熟的没多少,就送来了几大篮子的给侯府。这荔枝在京城价高,还得一直用横箱里放冰块保存着,这可是十分的艰难。等到了她的嘴里的时候,荔枝不算有多甜,她却吃的津津有味。
这富足的生活让她想到那句诗,“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可她却吃的的确是欢畅,弄得现在她起床,热的连眼睛都睁不开,一坨眼屎糊住眼睛。赶忙的叫来飞燕打水给她洗脸,飞燕就开始念叨,“昨儿就已经说了不让小姐吃,吃这么多做什么?都收起来,还让小玉偷出来,主仆二人分着吃!”
越说越生气,总是关键不听着话,小姐怎么就这么的难管教。心里憋着气,怎么都不能够发泄。可是再看着人揉眼睛那憨态可掬的样子,也就哭笑不得。小姐总该拥有一点小姐的样子,成日这般,都会让人气不得又被哄回去了。
等着丫鬟们帮忙梳妆,她喜艳丽的颜色,可还是成日里穿着清淡的素色。没有的办法,若是再穿那太过于艳丽,只会被人说是放荡不检点。为何,不过是那红的更艳,扬起素手都会联想那雪白的肌肤,而红色之下会是何等的光景,最后看人那容貌,也就再联想的会更多。
这便是世人所想,联想的脑子总归是浮想联翩的。让她也没有多少的话能够说,只能够觉得,想象这是哪个时代都改变不了的。等着梳妆好,想今年父亲可会带着自己一同下江南,毕竟他是有意与那许家结亲家。
许家小子以后定然是一个会有出息的,再有他柬举仕途也算是能够顺遂,给自己的女儿一个好去处。原本这许家小子是留给夏纤纤的,往年都是带着庶女一块去避暑,留得嫡女在府里。原因嫡女太过于畏缩,没有嫡家子嗣的做派,他觉得有些带不出门。
如今如同是脱胎换骨了的嫡女对比起来从未有过长进的庶女,他现在正在考虑该怎么给那庶女换一个人家。这个得留给嫡女,往年的许家小子虽然礼貌可从不喜欢庶女的咋咋呼呼。所以再过几日就可以带着嫡女一同去江南。这个时候,夏栖梧还在被压到梳妆台前打扮着。
吃了饭,又去涂口脂。她走到角落去挑逗那只火红狐狸,已经是两天不吃不喝,她没有理会,红袖急的团团转。她想饿死了总是能够把这狐狸煲汤,总不怪她的错。这不是喂了不愿意吃?想着就走到狐狸面前,那些红袖装着生肉的碗,用筷子轻轻夹住一块,递过去喂。那原本已经虚弱的狐狸,鼻子动一动闻到肉的香气,睁开眼睛。
然后有气无力的呲牙咧嘴,逗的她发笑。凭这般,她就好心的开口,“饿死是你自己的事,也不知道是通不通人性,再说好吃好喝的供着你,就算是你不想要的。你要不想活,就饿死吧。”说着就将碗里的肉搁在笼子里面,自己起身准备走了。
红袖好奇为什么小姐会说这样的话,转头看着狐狸的时候,激动道,“小姐小姐!这狐狸愿意吃肉了!”她扣扣耳朵,大概这狐狸饿了就想通呗,反正不可能是因为她刚刚的那翻花,肯定是一个巧合了。
可红袖哪里听得这样的话,只说小姐真是神人一般,怎么连狐狸都能够哄的动,实在是太厉害了!久而久之,被夸过这样的话,她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觉得红袖真是容易好哄,怎么说什么都信,太傻气了一些。
在出主意的方面,飞燕总是不会往大胆了的想,一直缩手缩脚。毕竟受过几千年文化沉淀的人,她到底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在管理府上上下下,有奖有罚,公私分明。不少老奴因为没有油水可以捞还不能够偷懒,总是想要给她下泮子。只是这泮子实在是太小,她睁开眼,看一眼就跨过去了。
到底还是心慈手软,哪里想过要杀人。那些犯了事的老奴只不过再给点散碎银子就放回去过年,飞燕在这方面有的好说,小姐得对着这些恶奴太好不行,犯了事哪里还有给钱的,赶紧辞退让人笑话才是,何须照顾对方的颜面。
她打了一个哈欠,这样的人屡教不改的确不用给什么善心,只不过她到底还是在法治社会呆了这么多年,除了彩蝶还真没有下过重手的。她也没有那么大的戾气,人家也不是杀了自己的父母,非得追究的那么辛苦不是?
一个哈哈,算是把事情揭过。从商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些商铺挣钱,也才会给百姓带来便利,这才是应该的。关键那些个庄子还都没有什么收入,她就想到白花花的银子去了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