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献血

简洁正咕咚咕咚地喝着手中的大半杯饮料,贝加端着一杯饮料走了过来,当他们四目相撞的瞬间,简洁似乎明白了什么。

一切戛然而止。

略略“噗”地就笑了,并迅速起身躲开。

简洁果然不负她望蹭地跳起来,人还没到,拳头就砸了过去。

“悍妇!小贝,收了她!”略略掠了掠衬衫的衣领,耍帅耍到霸气侧漏,又笑到不能自已。

贝加生日之后,简洁无可奈何,只得装模作样地和他公开交往,尽管如此,简洁还是厚道地打电话向她妈妈汇报新情况以表衷心。

“妈妈,恭喜你!你闺女谈恋爱了。”简洁心不在焉地说。

“是不是贝加?”谁知简洁妈妈听完,并不觉得有多惊讶,淡定地问。

你怎么知道?简洁一下子惊掉了下巴,蒙圈儿了:妈妈是神仙?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有千里眼?顺风耳?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

简洁早忘了那天在县政府,她妈妈后来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俩“聊天”,当时,她竟发觉了端倪!

贝加每周末都巴巴地去简洁学校,而简洁待不待见他则要看天气和心情、他的表现,以及,大姨妈带来的暴躁情绪。

好在简洁小气不足,大气有余,只要贝加尽量安分守己,不得寸进尺,三个人还是很玩得来的。

是的,三个人!

因为勾肩搭背、恩恩爱爱、你浓我浓的是简洁和略略,贝加是跟班、502、是两千瓦的大灯泡,吃饭他负责买单,上街他负责拎包。

略略本不愿意掺和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角色,但她抵不住简洁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并且,她也确实喜欢简洁,就像简洁喜欢她一样。

而最让略略童心大发邪魔附体的是贝加的酸性体质。

“需要磨练。”略略充满慈悲地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所以那天,贝加去到观光走廊,遇见略略,他们两便有了一段理直气壮的尬聊。

“她们说你和简洁关系最好!”

“没办法,简小妞说我太帅,她喜欢我。”

“那你也喜欢她吗?”

“不喜欢我跟她在一起干嘛?”

“可我也喜欢她。”

“你喜欢她跟我有关系吗?”

“可她却喜欢你。”

“她喜欢我跟你有关系吗?”

“我在追她。”

“我知道。”

“那你还老是跟她在一起?”

“照你这么说,你明知道我跟她在一起,你还追她,是你过分,还是我不讲道理?”

“可你们都是女生!”

“女生怎么啦?同性之间才有真爱!”

“…”贝加一时竟无言以对!

略略笑着喝了口饮料,又损损地说:“你要是没信心就趁早放手吧,听说你们是老同学,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不成情人还可以继续当朋友。”

正说着楼下大厅一处人潮汹涌,欢呼声骤起,紧接着口哨声不绝于耳,尖叫声此起彼伏,聚光灯也打了过去,略略和贝加看到一群男生跳着街舞将一个女生围在圈子里。

“简小妞?!!”略略扶了扶眼镜,“哎哟还会跳舞?!!”

见此情景,贝加也惊讶到不能言语,他和简洁认识7年多,见过简洁无数次站在舞台上,却无外乎两种情况:领奖或者国旗下讲话。

贝加记得高一的时候,简洁第一次代表班级在国旗下讲话,因为太紧张,她快速地走向主席台,却在上阶梯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一块烂砖头,一个趔趄,摔到地上。

台下上千名师生,有人屏住呼吸,很多人当场哄笑。

简洁窘到极致却无处可遁,感觉每一个呼吸的时间都艰难犹如千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