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共处一室

木桐将树上扯的绳子收起来,临时搭建的试衣间也拆了,东西都在手拉车上绑好。

林明月则盘着腿坐在旁边的草地上,从书包里掏出纸和笔来算账。

出门时带了1500元,批发服装鞋子等物花去了1150元,食宿路费等花去了250元,即本钱1400元。而今天卖掉的衣服鞋子一共入账2355元。也就是说她这次出发羊城,赚了将近一千块。

而这个利润还不带她免费赠送出去的文胸和留给家人的衣服。总而言之,是大赚了一笔。

钱包鼓了,腰杆也直了。

林明月拍了拍鼓鼓的书包,笑嘻嘻地对木桐说:“走!姐带你吃好吃的去!”

木桐也被林明月的喜悦感染了,同样开起了玩笑,“好啊!我要吃肉!我要喝酒!”

林明月凉凉地拒绝了他的要求,“吃肉可以!喝酒不行!”

两人忙碌的时候一点都没觉得饿,往饭馆里一坐,才觉得早已饥肠辘辘,饭菜一上桌,匆匆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吃饱喝足以后,两人去找招待所住宿。

火车站附近就有一个招待所,林明月和木桐并肩走进去的时候,前台的一位大姐正在磕着瓜子瞧电视,瞟了他们两人一眼,目光又落在了电视上,“把你们小两口的介绍信拿出来看看。”

林明月刚想说“大姐你误会了”,木桐却转头对她说:“媳妇儿,你的介绍信呢?”

林明月不解地瞪着他:“…”

为什么这个时候还要叫她媳妇儿?叫顺口了吗?

磨磨蹭蹭不愿意掏介绍信。

早就知道他对她不怀好意,还冠冕堂皇地说什么叫她媳妇儿只是权益之举,这分明是在这里等

着她呢。

晚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单是想想就觉得不纯洁,她才不要羊入虎口!

林明月大声说道:“我不要住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