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二十八章 万钧

我要当大王 九当 1180 字 9个月前

万钧

因为洛拉·温莎的存在,让葛匹意识到自己随便找主角,会让他们跟世界原定的主角们产生纠葛。

这一次,他打算直接让世界原定的主角“天命之子”作为自己游戏的主角。

虽然这个世界不同地区就有不同的天命之子,可终究有其极限。

葛匹能够选择的已经不多。

经过简单的查探,葛匹已经确定,这个世界的天命之子一共有七个,分别在七个不同的国家。

算上葛匹人为制造的天命之子“狄娜·卡地亚”和“路易斯”,也只有九个天命之子。

刨除掉与狄娜·卡地亚、路易斯两人产生纠葛的天命之子,葛匹的选择只剩下五个。

不夜之都的这一个,是葛匹经过考虑,确认下来的。

因为不夜之都喜欢用武力说话,所以葛匹决定,亲自上门,把那天命之子打服,让他明白什么叫爱和正义。

葛匹为这位天命之子描绘的未来,就是在北地横扫各路劫匪,宣扬爱与正义的道路。

北地的人心歪了,只能用拳头把歪了的人心再打正回来。

作为以后要用拳头规范人心的天命之子,在执行使命之前,必须认清自己的天命,好好用身体感受一下葛匹的拳头。

“这种事情虽然有趣,却对我的名声不太好听。我堂堂游戏之神,怎么可以这么暴力?我必须给自己捏一个马甲。”

葛匹根本没有理会身后那些败犬的吠叫。

收集东西是会上瘾的。

把这些劫匪全都抓起来,垒成一座人山,怎么看怎么舒服,葛匹可没有这么快就把他们放了的意思。

就算要把他们放走,至少也要等这些家伙诚心悔过,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向自己忏悔自己以前的罪过。

“不对。想一想,那画面还有点恶心,还是算了。先去把天命之子抓来当工具人再说。这点小事,就交给他这个天命之子处理了。身为工具人,不,天命之子,就是应该来做这些事情。”

葛匹点点头,既不理会身后俘虏的叫喊,也不管路人那诡异的目光,直接朝着天命之子所在而去。

不夜之都的天命之子名为雷克斯,是一个标准的北地壮汉,胳臂能跑马,肩膀能抗牛,身高约两米,如同一头巨兽,一举一动,都仿佛随时会山崩地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