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
百灵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有多久没有被男人这样温柔地称赞过了,要养活自己跟待业弟弟的单身白领,日子并不好过,也没有黑骑士出现,全部要靠自己。
不管李云海说的真假,她都照单全收,事实上,她也觉得自己顶不错的:“谢谢你的赞美,但是请别再送花了,再这样下去,我会被董事长开除的!”
“他敢!”
百灵笑:“太阳有点烈,我们到树下坐着说,那边有风!”
她今天的语气很好,耐心也很好,兴许是他夸奖了她。
“李理事,你喜欢我什么呢?”
“何必问这种问题,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具体哪里,说不清楚!”
“但你应该清楚,你没给我留下好印象。”
“因为那个不能接受我?”
“不是,你也知道的,上次我也说得很清楚了!”
“你是自卑是不是?”
“可以这样理解!”
“我看不见得,你心高气傲得很,你是不喜欢我吧?”
百灵但笑不语。
“别笑,感觉我像个傻子,说实话,我不觉得你是灰姑娘,因为我也不是王子,我家世是好了点,但有什么关系,有钱不是好事么?”
百灵只呆呆看着他,也不说话,心想,他倒是挺率真的,没钱就好?有钱当然是好事?没有钱,她早就饿死街头了!
见她不说话,李云海松了送领带:“我跟成赫不一样,喜欢一个人会全心全意付出,我敢说,你见过的男人里,一定属我跟成赫最高级,也能马上看出我们的不同,你别拿我跟他比,他有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但我这人坦坦荡荡!”
百灵笑:“说得你们俩个在强我一样!”
“别误会,只是至今为止,认识的女孩子里,她们都习惯拿我们两个做比较!”
百灵来了兴趣:“你们一起约会女孩子?”
“不是…上学的时候,我们跟同一个女孩交往过!”
具体的故事是这样的:朱成赫跟李云海从小就认识,两家长辈是世交,生意上不相上下,一个是皮革世家,一个是酒店世家,俩个小男孩打从生下来就一起玩,幼稚园上同一所托儿所,经常为了根棒棒糖打起来,李云海个子高,经常都是朱成赫输。
上了小学,俩人没有分到一个班,但情谊还是在的。
一个是学霸,一个是学渣,一个戴着眼镜泡图书室,一个在操场踢足球,小小年纪,就有无数追随者。
成赫属于沉稳型的,从不伤女孩自尊心,也不随意搭讪女孩,学习为主,立志将来要做最出色的企业家。
云海像父亲,自幼便爱招惹女孩子,六年级就有
女孩子为他打架,朱成赫见了,骂得他狗血淋头:“就会招惹女孩子,将来你长大了能做什么?”
“不用做,爸爸什么都替我准备好了,他自己说的!”
成赫没有父亲,但是母亲告诉他:男孩子志在四方,以学业为主。
小小年纪,就已经很瞧不起李云海。
上了初中,青春期来临,俩个男孩有个共同的特点:都有一副皮囊!
一个用来为自己的学业加分,很多女生是他的暗恋者。
一个大加利用,经常约女孩看电影吃饭,十四五岁,像个社会大佬。
上了高中,一个凭实力进去,一个凭关系进去,私立学校,如果不想有所成就,家里只要有钱,几乎没什么问题的,不像公立学校,全凭实力。
成赫依然以学业为主,最爱听的歌是《听妈妈的话》!
李云海依然以玩乐为主,最爱听的歌是《我的地
盘我作主》!
青春萌动,正是荷尔蒙的最旺盛的时候,俩人的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一个是悄悄扔进垃圾桶,一个是当众给所有同学看。
好少年,依然好评如潮。
叛逆少年,依然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
高三的时候,学校来了位堪比女神的女同学,俩兄弟同时动了心,但是很遗憾,女孩这次选择了成赫,是成赫的初恋,云海嘛…初恋初吻什么的,早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