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挑衅

挑衅

二十岁的时候,我并不着急嫁出去,因为我知道自己有很光明的前途,毕业于重点大学,又有吃苦耐劳的毅力,那时候的我,觉得嫁人是件遥远的事,男朋友即使走了,也会这样想: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但仍然疯狂地迷恋刘若英,喜欢听她的:我想我会一直孤单,这样孤单一辈子!

离开老妈的唠叨,独自到外地上大学,那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就像离开大海的鱼,终于又回到大海一样,心里眼里,都是新世界,海阔天空,任我翱翔。

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参加工作三年,男朋友去了又来,来了又去,依然没有找到我所认为的终身伴侣,人来人往,他们都不过是临时合伙人。

当离别成了家常便饭后,我也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孤单,回到属于自己的小天地,睡到天昏地暗,看几本喜欢的书,去健身房挥洒一下汗水,一天也就这么过了。

但二十五岁的我,还是有所不同,以前上高中时,英语老实解释孤单和寂寞的区别,我懵懵懂懂,老师却说的煞有其事,粉笔在黑板上停停写写,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们:孤单是身体上的,而寂寞,是心理上的,总有一天,你们都会体验!

这一点,也是直到失败过数次恋爱后,回到空荡荡

的屋子里,才深深领悟,所以,每次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灯,黑灯瞎火,更能助长心灵的寂寞感。

进入三十岁后,开始对婚姻和恋爱变得麻木,有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又供了套有上升空间的房子,代步的车也有了,物质生活完全自给自足,城中混得如我这般的女子,不是没有,怕还是少的,因为,她们当中,大部分人,在二十五岁左右,就已经嫁人了,当我还在职场奔走流血时,撞得满头包时,她们已经躲进了男人的臂弯里。

谁又能保证,她们当中没有后悔的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点害怕每年的春节,除了又大一岁的迷年龄恐惧感,更害怕的,还是母亲殷切盼望的眼神,三姑六婆的过度关心:木兰啊,什么时候结婚啊?有没有男朋友啊?我介绍一个男人给你认识吧,他离过一次婚,有个小孩,但条件不错,有自己的小公司。

试问,哪个女人听到不火?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活该找离过婚的?什么狗屁逻辑?渐渐的,连相亲都不想再参加,我不认为自己糟糕到要任人去挑肥拣瘦,我也是我妈怀胎十月生出来的,不过年纪大了点,怎么就低人一等了?

经此一劫,我再三向老妈强调,凡是给介绍离异对象的通通给我回绝,不然我过年都不回家了,老妈经不起吓,立马答应,我也省了许多麻烦事。

比起结婚恋爱,我更爱与工作为伍,况且,在公司

里,还有我一直爱慕的介恒在。

进入新季度,企划部的企划案一落实,设计部也开始忙得人仰马翻,再怎么翻天覆地,介恒总是最焦头烂额的那一个,我上头还有他顶着,天塌下来,第一个砸的就是他。

由于我的密切配合,他母亲大人也放心的撤退回老家,他得到暂时的松懈,并且送了我两张李键的演唱会门票,我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我依然把对他的爱慕隐藏在心底,无论何时抬头,他的脸孔都是能够让我心折的,无论何时看向他,他总会一如既往地朝我温和微笑。

身边的朋友也有不少新闻,王晶在用餐时间透露她最近的状况,说是交往了一名比她小五岁的男子,职业是畅销作家,两人很谈得来,每个星期五,成为了一周中最为期待的日子。

我笑着打趣她:“这次可找到恋爱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