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稍微大点的时候,他开始上小学,我周末还要帮他补习功课,他真的是不适合读书,一道数学题居然要讲好几次才懂,我真不知道他后来是怎么成为那么出名的室内设计师的?
类似的事,说七天七夜也说不完。
总之,我整个青少年时期,都是围着他在打转,当别的女孩子都开始跟男同学递纸条的时候,我要做的
,就是赶紧下了课,回家去照顾地瓜,这样,我们母女两一整个月的生活费才有保障。
当我独立后,我非常看重钱,努力拼搏,也是为了钱,我自小便懂得钱的好处。
在十三岁上下,我已经懂得让男同学为我买单,因为我漂亮,他们喜欢跟我玩,我亦懂得怎样讨好他们。
所以,老妈说朱浣突然回来,我是万分反感的,但我住的是他家的房子,没理由不让他进门,但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要么我搬出去,要么他搬出去!
笑话,这种吃亏的事,我怎么可能会做?最最关键是我在这老房子里住了十几年了,早有了感情,习惯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是不怎么想搬走的。
我调出老妈给我的号码,拨通朱浣的电话,数声后,他的声音响起:“喂,你好?”
十几年没见,他的声音倒是很清亮哩,在我印象里,他还是那个整天流鼻涕的小孩。
“是我!”我屏气凝神,眨了眨眼睛,盯着自己的膝盖。